日前市人社局正式公布了《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名师、名医最高可获得每年8万元的补助,名家补助标准为30万元。
《办法》明确,在东莞市基础教育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学术和技术水平突出,且取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经评选认定为教育名师的,享受名师补助。名师补助标准共分为三档,每年分别补助8万元、5万元和3万元。每年6月30日前,由东莞市教育局一次性发放上年名师补助。
在东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中医)、预防、保健、疾控、科研等工作,对东莞医学界贡献较大,经评选认定为东莞市名医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名医补助。三档名医补助标准分为8万元、5万元、3万元。各类名医认定条件及具体评选办法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另行制定,每年6月30日前由该局一次性发放上年名医补助。
在东莞市文化领域具体从事文化艺术等方面工作,具有较高造诣,经评选认定为东莞市名家的优秀文化人才,享受名家补助。名家补助标准为30万元,按照30%、20%、50%的比例分三期划拨。东莞市名家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20人。实行个人自荐、单位和本门类文艺协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记者张欣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