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后尸体被碾压 主犯一审获死缓

日期:01-19
坠亡性侵

原标题:河南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后尸体被碾压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2018年7月16日深夜,河南周口郸城县,年近5旬的王修文酒后开车在路上,见到独自在路上行走的19岁女大学生罗某某。王修文谎称送女孩回家,骗罗某某上了车。

17日凌晨,王修文将罗某某带到自己家中,强行对罗某某搂抱亲吻、摸其隐私部位,意图强行与罗某某发生性关系。罗某某反抗,以方便为由进入卫生间。随后,王修文躺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发现罗某某已经坠楼死亡。

害怕事情暴露,王修文找到弟弟王祥,决定伪造一场交通事故。于是,二人借了一辆车,将罗某某尸体运至郊外,并驾车对尸体进行碾压。

2020年1月16日,河南周口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修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祥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周口中院一审判处王修文死缓。

↑周口中院一审判处王修文死缓。

谎称“送回家”,将女大学生骗至家中性侵

案发时,王修文49岁,在郸城县经营一家二手车行;罗某某19岁,是河南某高校大一学生。

↑受害女生罗某某。

↑受害女生罗某某。

据案件资料,2018年7月16日下午,因学校放暑假,罗某某从学校回到家中。当晚8时许,罗某某饭后未携带手机,穿着拖鞋,一人从家中独自离开。

罗某某的父亲罗志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女儿中午到家后疲惫不堪,但由于她的奶奶患胃癌晚期,二人去了医院探望。后来,女儿回到家中,他自己则留在医院。罗志杰说,当晚8时左右,妻子刘晓玲陪女儿吃了晚饭,饭后妻子去了菜地,“过了不久,我爱人回到家里,发现女儿不在家里。”

发现女儿手机也落在家里后,家人开始四处找人,但直到次日凌晨仍未找到。家人心想,女儿可能去同学家睡了。罗志杰没有想到,这是最后一次见到女儿。

出门后不久,罗某某遭遇了一场性侵,并坠楼死亡,再也无法回家。

据案件资料,2018年7月16日晚10时许,王修文酒后开车在路上,看见在路边独自行走的罗某某,便以“送你回家”的理由,将罗某某骗上了车。王修文带着罗某某首先到了一家夜市摊,点了花甲、面条和饮料,但罗某某没有吃。期间,夜市摊老板娘曾问罗某某“是否有事”,罗某某没有回答。

随后,王修文带罗某某上车离开,带到某KTV门口后,罗某某下车,并穿过马路走到对面,独自行进。期间,王修文一直驾车跟随,行至某超市门口时,王修文提议让罗某某上车,罗某某又上了王修文的车。

2018年7月17日凌晨,王修文将罗某某带到自己家中。据王修文本人供述,到家后,他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在客厅沙发上喝了起来,罗某某也坐在沙发上,但两人隔了一段距离。喝了酒,王修文把罗某某拽到跟前,强行搂抱、亲吻,并抚摸对方的隐私部位,试图强行与罗某某发生性关系。

女大学生坠亡后尸体被碾压,伪造交通事故

罗志杰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他至今没有想通,为什么女儿会3次上王修文的车,为什么没有离开。“可能是女儿心情不好,缺少了判断力,她本来就单纯,涉世未深,最终被这个坏人蒙骗了。”罗志杰说。

↑家属提供的罗某某在校期间部分荣誉证书。

↑家属提供的罗某某在校期间部分荣誉证书。

根据案件资料,王修文供述:“见到那个女孩哭之后,我把手从她裤子里拿出来。她说要去卫生间,我指了指卫生间,她就进去了。我坐在沙发上,睡着了。”

凌晨4时许,王修文醒过来了。在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罗某某,王修文便强行打开反锁的卫生间门,发现空无一人,只剩一双拖鞋和一扇开了的窗户。

王修文下楼查看。在楼下的水泥地上,发现了罗某某的尸体。后经法医鉴定,罗某某的死因符合高坠致严重的颅脑损伤而死亡。

根据王修文的供述,害怕事情败露,王修文便将罗某某的尸体装到汽车后备箱中,驾车去找弟弟王祥商量。王修文提议,伪造交通事故来掩盖真相。王祥起初表示拒绝,并劝王修文投案,后又同意。

于是,二人向朋友借了一辆车,将罗某某尸体带至郊区一条马路上。王祥驾车,对尸体进行了碾压。随后,王修文以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名女孩为由,到郸城县公安局报警。

二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商议过程及实施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经过,均被汽车行车记录仪记录,并保存在储存卡中。交警获取储存卡并察看后,将该案移交刑警大队。

郸城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将王祥传唤到案并控制。王修文得知事情败露后,逃亡郑州,后投案。

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主犯死缓

2020年1月16日,河南省周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修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王祥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红星新闻获取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深夜时分,王修文以送被害人罗某某回家为由,将其骗上车并带至自己家中,后违背罗某某的意愿,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罗某某反抗并借故躲在卫生间内,王修文在客厅等待期间,罗某某从卫生间的窗户坠楼身亡,属于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罗某某家属及诉讼代理人认为,应当追加王修文、王祥危险驾驶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对此,法院认为,王修文实施强奸造成罗某某坠亡的严重后果,其后与王祥商议伪造交通事故并驾车碾压尸体,是为了掩盖强奸事实,其前后实施的两个行为,在法律和事实上具有牵连关系,应当以一重罪(强奸罪)定罪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未对二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是否达到醉驾标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危险驾驶罪;此外,王祥只实施了一个驾车碾压尸体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罚。

法院还作出判决,王修文赔偿罗某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收到判决书后,罗志杰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这一结果,他和家人并不满意,“女儿被王修文害死,王修文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死缓,这个判刑太轻了。王修文年纪比我还大,对我女儿做出这种事,性质太恶劣了。我们会选择上诉。”

罗某某家属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该案的相关事实,尊重一审法院的裁决结果,同时也理解被害人家属的想法和意愿,“将于近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王春王剑强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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