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遇难女生家属已获政府赔偿 或起诉跳楼男父母

日期:12-31
遇难

原标题:重庆两名遇难女生家属已获政府赔偿,或将起诉跳楼男子父母

重庆三峡广场煌华国贸中心男子跳楼砸死两名艺考女生事件已过去一周,相关善后及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两名女生家属处获悉,张某和霍某已于日前分别在璧山和綦江安葬。同时,沙坪坝区政府已对两方家属进行了20万元补偿。霍某家属代理律师陈晔告诉红星新闻,会将坠楼男子的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来参与诉讼,公寓酒店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事发大楼俯瞰

▲事发大楼俯瞰

12月24日晚,31岁的武汉男子李某从重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煌华国贸中心3号楼30楼的一间酒店房间跳下,随即砸到楼下路过的2名艺考女生张某和李某,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初步查明事件系男子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

不幸被砸到的张某今年17岁,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今年15岁,系三江中学的学生。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事发前,两人入住与李某同栋大楼位于27楼的酒店房间。

▲事发地

▲事发地

家属:已与政府签署赔偿协议,希望孩子入土为安

12月30日晚,遇难女生霍某的表姐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家属已与沙坪坝街道办签了协议,沙坪坝政府分别给予两个家庭各20万元补偿。同时,出事宾馆也向家属给予5000元的慰问金。另一名遇难女生张某家属也向红星新闻证实此事。此外,由于霍某在学校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赔付了5万5千元。

“我们是30日回的老家,准备31日早上进行安葬。她外婆刚过世,我们也在安排老人后事。老人80多岁,身体还好,(去世)有各方面原因都有吧,可能是听到这个消息,只是有可能,我们也不能这么说。”罗女士说。

据澎湃新闻报道,霍某实际出生于2001年2月,奶奶在给小雨上户口时,报错了时间,导致其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为2004年。此外,自杀男子李某的家属既没有前往殡仪馆认领遗体,也没有向两位女生家属表达过歉意。

“听说男方叔叔来重庆了,说到了车站又回去了,没有人来认领死者。”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主要与沙坪坝街道办沟通安排善后事宜。沙坪坝街道办工作人员曾告诉家属,李某小时候父母就已离异,从小是爷爷奶奶抚养,老人过世后跟着叔叔生活。今年31岁的李某单身未婚,没有子女,也没有遗产。

“我姑父和我小姑就是希望孩子能够尽早入土为安。他们也非常感谢沙坪坝政府给我们家属的关怀和帮助。还有他们对艺校那边有些质疑,出事后艺校也不出面,从来没联系过我们,觉得心里不舒服。”

此前,一名艺考学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两名被砸中的女生与自己来自同一培训机构——广电·新艺堂,为广电播音班学员。红星新闻记者此前曾多次致电广电·新艺堂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跳楼男子入住房间已被贴上封条

▲跳楼男子入住房间已被贴上封条

律师:将前往武汉与跳楼者父母见面

红星新闻联系了霍某家属代理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他向记者表示,霍某父母已经委托他代为处理后续的法律事宜,由于一直没有见到坠楼男子亲属,团队准备前往武汉和坠楼男子的家属见面。

“我们需要核实李某他的遗产范围和法定继承人。他没有子女和配偶,我们会将他的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参加诉讼,在诉讼阶段中,厘清遗产的范围。不管是多少都应该赔偿,这是给死者的一个交代。”

陈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一旦起诉,将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金额。同时,酒店毕竟是特种行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峡广场煌华国贸中心3号楼为居民和商用混住大楼。据该大楼楼层导视图显示,整栋大楼共有30层,分布有20多家快捷酒店。男子跳楼所在房间为30楼309房间,门上有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渝碚路派出所封条。此前,多名酒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证实证实,事发后,警方对整栋大楼进行了封锁,并要求该栋所有酒店对入住人员进行核查,并与他们取得联系。红星新闻记者尝试与事发酒店联系,但对方否认李某曾入住其酒店。

红星新闻记者蓝婧任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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