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位一租50年并非长久买卖
在停车资源稀缺的当下,如果哪个社区有一座停车楼,那真是社区居民的福气。北京通州区梨园小镇就配有一座立体停车楼,可该区居民非但不高兴,还陷入了集体焦虑。据本报昨日报道,该小区停车楼实行长期租赁,租户需一次性缴纳50年的租金才能使用,租赁费用为十三四万元。面对“半辈子”租期,居民们大多不敢“出手”,停车福利硬生生变成了居民的心头之痛。
插图李嘉
和地下车位不同,停车楼属于地面设施,车位只能租赁,不能买卖。但50年租期并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按照《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物业公司在做出50年租赁期限的决策时,不知道有没有找寻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在法律层面对停车位的出售资格和租赁条件加以明确,那么,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之间纠纷在所难免。
所以小区居民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一旦签约,在超出法律保护的超常租期内,如果遇到停车设备损坏、维护管理缺位等各式各样的停车难题,或许只能自认倒霉。作为特种设备,立体停车库需要资金聘请管理者、进行部件更换等定期维护,且别的小区有过立体车库失修停运的先例。
修建停车楼,说明居民有需求;居民不是不想租,只是不敢一租50年。超长租赁隐含极大的不确定性,无法保障业主后期利益,最终很可能沦为一张空头支票。再者,就算停车楼能屹立50年不倒、管理维修可保证50年不断,可有多少居民能确定自己在社区住上50年?无论怎么算,都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
对物业来说,停车位一租50年,同样不是长久之计;貌似有远见,其实是短视。这种做法,打破了居民的消费习惯,也低估了居民的判断能力。居民小区和写字楼,除了有产权的地下车位,绝大多数停车位租金或按月计算,或以一年为期。相比之下,50年的租期显得荒诞不经,试问哪类商品会一租就是50年?所以,大部分居民不买账是必然的结果。物业设置了高高的租赁门槛,却没多少居民愿意迈入,50年的租赁金收不到,一年期的租赁金又不收,最后损失的还是自身利益。
建停车楼缓解停车难,本是值得肯定的便民之举。如果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为了所谓利益最大化,只做一锤子买卖,漠视居民利益,无视居民呼声,那么再高大的停车楼也只能变成空中楼阁。(作者:殷呈悦)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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