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代言”汽车广告,邓超获赔40万
在没有获得邓超授权情况下,山东潍坊一家汽车厂商直接将其肖像用在展览会的广告宣传中,当作形象代言人。为维护肖像权,邓超将该厂商告上西城法院,索赔百万。经调解,汽车厂商赔偿邓超40万元,邓超一方撤回起诉。
今年8月,2019第14届中国(济南)新能源汽车展览会在山东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很多新能源汽车企业登台亮相。在一汽车厂商展台上,邓超的肖像十分抢眼。背景广告牌、人形广告牌、汽车车身,以及宣传手册和手提袋上,全都印上了邓超的形象,俨然品牌广告代言人。
可事实上,汽车厂商从未与邓超一方接洽过广告代言工作,是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公然使用其肖像。
会展刚结束,这家汽车厂商就收到了邓超的律师函,要求厂商为侵权行为作出赔偿,但汽车厂商并未理睬。邓超随即委托律师,将汽车厂商告上西城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肖像使用费100万元。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汽车厂商与邓超一方调解协商,最后商定赔偿40万元。邓超在收到赔款后也撤回了诉讼。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