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6日开幕

日期:12-20
四次会议

武汉晚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胡桂林)12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市政协主席胡曙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关于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议程、会议日程,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提案工作报告及报告人名单、提案工作条例及有关人事事项。会议还分组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协明年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将于明年1月6日开幕的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体市政协常委、委员要高度重视,做好参会准备;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履职实践,把社会各界群众的真实想法、利益诉求客观反映出来,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出来;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改进会风文风,努力开成一个隆重简朴、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洪兰、秘书长陈劲超到会通报情况,市政协副主席谭仁杰、侯晓华、彭富春、付明星、陈光菊、梁鸣、干小明,秘书长倪子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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