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骨肉亲情,血浓于水。然而,重庆市大足区的一男子竟然对老父亲的“棺材本”打起了歪主意,最终闹上法庭,令人唏嘘不已。
王某甲与王某乙系父子关系。由于王某甲年岁已高,为了保障王某甲去世安葬时有经费开支,王某甲经与儿女们协商后,将其持有的内有存款8万元的银行存折交由大儿子王某乙保管,王某乙接受存折时向王某甲及弟妹承诺此款仅用于父亲安葬时开支,未经父亲和其他弟妹同意,不得擅自支取开支。但是事隔不久,王某乙就私自将存单上的存款及利息取出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内。王某乙擅自取款行为被王某甲知晓后,王某甲多次向被告王某乙追讨,要求其及时归还,但王某乙拒不返还。原告无赖之下,遂将王某乙起诉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王某甲仅是将自己的银行存折交由儿子王某乙保管,而王某乙未经王某甲的同意擅自将保管的银行存折中的存款80000元及存款利息872.52元取出并占有,并在王某甲多次追收讨还下仍拒不归还,其行为损害了王某甲的合法权益。王某乙占有父亲王某甲的存款没有合法依据,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由此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父亲王某甲。综上,法院判决儿子王某乙立即归还父亲王某甲存款80000元和利息87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