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男子冒充领导骗贫困户“办证费”获刑

日期:12-12
信丰贫困户

12月11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贫困户财物构成招摇撞骗罪一案,被告人李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信丰男子冒充领导骗贫困户“办证费”获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2日13时许,被告人李某生窜至信丰县正平镇石坳村伍狮洞小组,先后冒充信丰县公安局领导、信丰县财政局领导,依次进入贫困户袁某本、邱某妹家中,谎称自己是县里下来搞精准扶贫的领导,称精准扶贫有新的补助政策,只要每人缴纳500元的办证费,以后每人每年就可以享受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补助。通过这种方式,骗取袁某本500元、袁某妹1800元。2019年8月14日,被告人李某生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全部犯罪事实,同时退赔了两名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另查明,2018年11月10日,被告人李某生因威胁辱骂他人被信丰县公安局罚款200元;2019年7月2日,因盗窃一部手机被信丰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信丰男子冒充领导骗贫困户“办证费”获刑

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生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同时根据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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