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全力追讨拖欠多年的群体性民工工资

日期:12-12
追讨

近日,彭水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多年前欠付的群体性民工工资案件,二十余名民工在收到工资那一刻,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利民表示由衷地赞许。

刘某波于2011年开始在彭水县保家镇羊头铺社区农村地区租赁大片土地进行经济作物种植。2012年,刘某波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向当地村民拓展租赁了大片土地,并雇请当地二十余名村民进行土地除草平整,约定工资按60元/天计算。然而,天意弄人,因当年天气原因,刘某波欲种植的油菜花迟迟无法种植,久而久之,刘某波放弃了油菜花种植计划并外出务工,民工工资亦一直未予支付。二十余名村民见状,便将土地重新租赁给了他人,并一直向刘某波追索劳务工资。刘某波则称该土地其并未实际使用到,应当由后来的土地租赁方承担工资,双方产生纠纷。六年多以来,该纠纷先后经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多次组织调解未果。

彭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向双方询问当年的实际情况,并向之前的调解人员了解了双方的争议点。在摸清了双方的症结后,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共同到法院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均体谅了对方的难处,双方一致同意由刘某波承担工资的一半责任。刘某波当即全额兑现了所有民工工资,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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