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学院南城校区出台“禁烟令” 校内违规抽烟将取消年度评优

日期:12-05
广东科技学院

广东科技学院南城校区出台“禁烟令” 校内违规抽烟将取消年度评优

▲广科学子在校园拍摄控烟宣传片通讯员肖莹供图

学生、教职工3次违规吸烟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校园内一律禁售香烟。为推动“无烟校园”建设,记者了解到,广东科技学院南城校区从12月1日开始施行控烟管理,在校园禁区内发现抽烟的教职工和学生,将面临严厉处罚。

校园吸烟需到指定区域

为推动“无烟校园”建设,广东科技学院推出了《广东科技学院南城校区控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该校控烟管理通过从广泛发动宣传、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实施控烟、加强督查和惩戒四个方面开展。实现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学生公寓、老师办公室、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店铺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大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吸烟;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洗手间5米范围内、个人独立宿舍、个人独立办公室)外,确保无烟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该校规定,对于教职工、学生违反规定,如被督查、举报属实将受到严肃处理。学校教职工违规吸烟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1次给予批评教育、2次给予警告、3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4次以上(含4次)的,从第4次开始,每次扣年度绩效分1分;学生违规吸烟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1次给予批评教育、2次给予警告、3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4次以上(含4次)的,从第4次开始,每次记入学生操行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辅导员须及时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并形成书面材料,学生违规吸烟情况作为相应辅导员、学工负责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之一,教职工违规吸烟情况作为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之一。

控烟规定也适用于来访人员

控烟管理对于校外人员同样适用。《管理办法》指出,校区内临时聘用人员和来访人员违规吸烟的,对本人以劝导、教育为主,涉及到相关单位及部门的酌情扣减相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分。

为保障控烟令落到实处,学校还禁止食堂、餐厅、商店等驻校单位,在校内销售烟草、烟具、发布烟草广告等,对于违反承诺售卖香烟的商家,将责令立即停业,并解除合同,清除出校。目前,该校已经成立控烟工作管理办公室,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组建了控烟巡查队伍,每天开始对校园控烟工作实施巡查监督。(记者覃志杰通讯员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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