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医赖”变“不赖”释法解纠纷

日期:11-29
医疗

近日,铜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坤通过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一件医疗事故纠纷。

原告罗某于2018年10月4日入住铜梁区某医院在腰硬膜联合麻醉行右右髋关节置换术,术后因罗某出现语言及左侧肢体功能障碍,双方遂产生纠纷。2019年3月,罗某医疗将终结,因双方未能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罗某拒绝出院。2019年7月,罗某将铜梁区某医院诉至法院。

经过走访调查,该案承办法官李坤发现当事人双方纠纷已久,双方均有情绪。而该案涉及医疗过错鉴定,一时不能结案,如果罗某继续待在医院,双方损失都将持续扩大。

为践行“公证司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减少当事人讼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法官决定对该案先尝试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意见已经很大,直接调解容易激化矛盾,李法官便分别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就双方的诸多争议点逐个进行沟通、调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明法理,再由代理律师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铜梁区某医院减免罗某驻院医疗费近24万元,并一次性补偿其护理等费用15900元。目前医院履行完毕全部款项,罗某也已出院,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涉及人身损害类案件的当事人,因为自身伤痛原因,往往情绪激动,稍有不慎即容易矛盾激化。李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创新工作思路,重视调解工作,今年1-9月审结人身损害类案件27件,调解11件,调解率在40%以上,社会和法律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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