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东坑一司机却甩锅“正气水”

日期:11-26
酒驾交警

东莞交警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在周末持续开展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上个周末,又有一批涉酒驾驶人员被查获。在东坑镇,有一名酒驾司机被查获时,竟甩锅给“正气水”。

宿醉后驾车,被查出醉驾

11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莞高速公路大队在清溪站入口展开执法行动。9时许,第一只“醉猫”曾某落网。被查实曾某还问交警:“你们怎么一大早就来查车啊?今天是周日啊!”交警笑而不语。经吹气检测,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

被查后,曾某表示自己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但已经休息了一宿,以为没事就跟平时一样驾车出门,未曾料到还是被查出酒驾。目前,交警依法扣留了曾某的驾驶证及车辆,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宿醉后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

面对交警,酒驾司机甩锅“正气水”

11月23日晚,东坑交警大队在该镇东外环路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0时02分许,司机李某驾驶轻型货车在关卡前停了下来,并有倒车迹象。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并对其使用酒精快排仪进行检测,结果为“有酒精”。

随后执勤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测,但是李某不配合,辩称是自己身体原因,早上喝了“正气水”,自己并没有喝酒。最终民警将李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32mg/100ml,属酒后驾驶。

今年3月酒驾被查,现在又醉驾

11月23日晚,望牛墩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周末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获司机侯某醉酒驾驶。民警将侯某带回单位作进一步调查。通过公安网调查发现,侯某曾于今年3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万江交警大队查处过,本次属于二次酒驾。据侯某讲述,当晚他与客户吃饭,喝了啤酒,吃完饭准备去补习班接6岁的儿子,结果儿子没接到,却被交警查获了醉驾。目前侯某已被刑拘,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

记者林朝丰通讯员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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