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所长伙同村主任套取扶贫资金 双双进看守所

日期:11-25
查处

原标题: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丨未改造的危房为何上了领款花名册

“咱们村主任和乡民政所长都被关进看守所了”“县住建局管危房改造的也被查了!”不久前,得知向县纪委反映的问题有了结果,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选将营乡娘娘庙村的村民议论纷纷。

事情还要从去年丰宁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明察暗访说起。

“同志,我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到乡里去申请危房改造时,看到危房改造补助款领取名册上有我的名字,可这钱我从来没领过啊!”暗访期间,娘娘庙村的老刘头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

难道有人在危房补助款上动手脚?针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相关问题,丰宁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核实、调查取证。

专案组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去老刘头左邻右舍进行走访,了解老刘头家是否正在进行危房改造等情况。另一组拿着县、乡提供的危房改造人员花名册、补助资金发放表等资料,前往银行调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流水,核实比对当时领取钱款的签字、金额、是否是老刘头本人领取等信息。

经过调查,原来是老刘头的亲戚为了让自家五间房子的危房改造不再多花钱,便用老刘头的身份证重新组卷申报危房改造。而且,专案组发现,选将营乡冒名顶替危房改造名额的远不止老刘头反映的一起。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选将营乡民政所所长张某伙同娘娘庙村委会主任左某(非党员)虚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张某利用主管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授意左某出面承揽该村农户危房改造施工。左某按照张某的安排,向农户进行虚假宣传,将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缩水”成为老旧房屋“小瓦换大瓦”,农户只需提供户内1人身份证即可免费换屋瓦3间;若农户房屋超过3间,超出部分按每间1500元的标准向施工方交纳费用,或者再提供1人身份证、将1所房屋以2户申报,用于冲抵房屋改造费用。

在左某的宣传下,该村有27户农户通过提供2个身份证、办理2户申请的方式,请左某对自家的3间或4间房屋实施了“小瓦换大瓦”。张某、左某则用27户提供的54个身份证组建了54份危房改造档案,向县住建局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用村民的身份证开办了银行卡用于接收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

张某、左某二人此番联手操作,不但用每户3千多元施工成本赚了6千多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差价”,还将其中虚报的27户补助资金18.5万元予以私分。村民对此却毫不知情,若不是自己亲自去乡里申请危房改造,被“小瓦换大瓦”亲戚借走身份证的老刘头等人可能至今仍不知自己早已上了“危房改造花名册”,被张某和左某的“猫腻”蒙在鼓里。

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惠民政策,但是实际执行中,由于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在监督把关、审批验收上走形式、为不法分子从中谋利提供可乘之机。张某、左某正是利用这一监管漏洞,对下欺骗群众、对上勾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侵害群众利益。

最终,二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丰宁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揪出了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原主任吕某在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纪依法对时任局长、主管副局长问责处理。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丰宁县纪委监委开展危房改造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涉及危房改造问题线索114件,党纪政务处分13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时,督促主责部门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健全5个方面工作机制,完善具体监督监管制度8项。(河北省丰宁县纪委监委徐昌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陈昊)

责任编辑:张申

喷火艺人曝一年"喝"油千斤 34年口腔烫伤从未痊愈 内蒙古11岁男孩被父亲杀害 家属称父子关系很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