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二十年一朝化解促平安

日期:11-19
平安

随着国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大量的土地案件涌入法院。近日,城口法院一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

该案原告的姐姐与案外人向某于1995年签订买卖房屋、转包土地的协议,将涉案房屋及土地买卖及转包,2001年7月案外人向某与本案被告朱某签订房屋买卖、土地转包合同又将涉案房屋及土地转卖个、转包给被告朱某。后因原告的姐姐出嫁脱离集体经济组织,原告周某作为家庭成员成为户主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现因土地确权,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后,积极联系村委,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被告朱某因承包了涉案土地,已将自己的土地转让给他人,如按照法律规定朱某应返还土地成为失地农民,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生命,承办法官考虑到社会效果,组织多方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将土地的一半无偿给被告朱某使用三年,并将自家的自留地给被告种菜使用,保证了被告的基本生活,双方对此都比较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二十余年的土地纠纷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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