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明开庭 家属:每天都在痛苦中

日期:11-10
开庭

原标题:“浙大女生被害案”明开庭,家属:女儿去世每天都在痛苦中

红星新闻10日消息,11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浙大女生被害案”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处获悉,被告人熊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一案,将于明日(11月11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受害女生。受访者供图

受害女生。受访者供图

随后,受害人母亲也向红星新闻确定了开庭的信息,她说,她们家属的诉求不变,不要经济赔偿,希望凶手得到法律严惩。“还有3天,女儿就离开一年了,这一年我们生活全毁了,每天都在痛苦中。”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某某在灵隐景区附近失联。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了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随后,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一审宣判。图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

一审宣判。图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在西湖灵隐景区内发生的“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2019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消息,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某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某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某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某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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