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一人分饰多角骗取厦门大学研究生上百万,获刑11年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美甲学徒李某一人分饰多角,与厦门大学研究生丁先生“谈恋爱”,过程中骗取丁先生130余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7日)获悉,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
在案材料显示,来自贵州安顺的李某因家境贫困,初中辍学外出打工,后来到厦门,开始在美甲店做学徒。
2015年7月,李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被害人丁先生。在得知丁先生是厦大工程系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后,李某先是谎称自己也是厦大毕业生,而后又称可以将自己还在厦大就读的“侄女”介绍给他。
在之后的聊天中,李某一人分饰多角,先是以“姑姑”的名义介绍“侄女”给丁先生认识,后假借“侄女”的名义介绍所谓的同学给被害人。从2015年到2017年,李某一直同丁先生通过QQ、微信聊天,并以“姑姑”的身份与丁先生见过四次面。
其间,李某以“侄女”的身份称要到韩国、美国等地留学,许诺回国以后要嫁给丁先生,并陆续以买衣服、买二手车、交学费、生病需要护理以及请巫师需要费用为由向丁先生索要钱财。在钱到手后,李某则都花在了网络游戏和网络投资上。
一次,李某谎称自己在美国底特律,丁先生便表示自己有个姐姐正好也在,可以帮忙接待。这时,李某马上改口称已经不在此地,丁先生起疑报警。
2018年12月29日,李某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2019年1月3日被押解回厦门。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326109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