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口法院大力推行财产保全,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案件当庭履行率、标的款实际到位率大幅度提升。
申请人罗某某之子符某某因矿难死亡,获赔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百万余元。在分割时,与被申请人陈某某(符某某之妻)、符某(符某某之女)、唐某某(符某某之继子)产生纠纷,申请人罗某某于2019年10月11日向城口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陈某某的银行存款20万元,并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城口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收案后,迅速审查并作出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陈某某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款20万元。
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陈某某情绪非常激动,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及法律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17.5万元标的当庭清结,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