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东莞实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发生轻微事故不按要求迅速撤离,车主将被罚款200元。记者从寮步交警大队获悉,从11月1日至4日,寮步辖区内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253宗,其中4宗交通事故事主拒绝快速撤离,造成交通阻塞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新规实行后,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
同时,110接处警系统会向报警人发送报警反馈短信,告知当事人拍照固定证据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快处快赔点的具体位置链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属地交警部门会按照110的指令,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果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处200元罚款。(记者梁盘生通讯员周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