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手之后男友尾随女友入室,并索要一万五分手费,遭拒后偷走女友毕业证和银行卡,这要怎么办?
分手之后尾随
索要一万五分手费
不给钱就不走
还偷走毕业证和银行卡
男朋友这样做合适吗?
我一个朋友,她和她男朋友分手了,她男朋友尾随进入我朋友公共宿舍,进去宿舍就不肯走,要一万五分手费。但我朋友没跟他出去吃多少次饭,也没拿过他的钱,不给钱就不让我朋友出宿舍,一直逼。我朋友请求我帮忙报警,第二天早上报警,警察也赶不走,后来他偷走了我朋友毕业证,银行卡,不给钱就不给还,怎么办?
A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和男方之前只是恋爱关系,现就你们遇到的问题作如下法律分析:
首先,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一方自愿给对方买礼物、请吃饭等均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不可撤销赠与。因此,即使男女双方分手,男方也无权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其赠与女方的财物,男方找女方要分手费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男方围堵女方不让其出宿舍门,且盗走女方毕业证、银行卡,以此威胁女方支付分手费,其行为敲诈构成勒索,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男方变本加厉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要求女方交出财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最后,以上是双方因感情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建议双方还是积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男方仍继续采取威胁手段索要分手费,建议你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等,然后报警解决处理。
因本人属于外省户口无购房资格,所以用女友名字购得商品住宅一套。首付款我出28万,女方出7万。贷款每月5000一直由女方偿还,我一直在还首付款外债。现在感情破裂,我想要拿回我出的28万该如何解决?女方不同意给我钱,就是要卖掉房子才给钱,但是现在由于政策原因卖不掉。我该怎么办?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和女方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现就你遇到的问题做如下法律分析:
首先,你和女方并未登记结婚,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你们按份共有。另外,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如果你们对双方各自所占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你们各自的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其次,28万并不是小的数目,女方可能确实没有能力直接支付这么多现金,如果双方就数额上没有异议,建议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也给女方筹钱的时间。如果对方仍不同意,且目前房子因政策原因也无法交易,建议你们等到限售期过后变卖房屋,然后分割房款。
另外,如果双方对所占房产份额和分割方式确实存在争议,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再申请拍卖该房产。虽然你的房屋限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拍卖房产一般不受限购、限售政策的影响。但是提起诉讼毕竟需要消耗财力和时间,建议双方还是积极协商解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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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请问,我的脚在工作中被同事无意打洒的开水烫伤了,医院说是二度烫伤,现在基本好了,但是表皮已经大部分坏死。请问我除了要求公司停工留薪,付医疗费以外,还可以要求其他赔偿吗?或者可以找烫伤我的同事赔偿吗?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在工作中被同事烫伤,现就烫伤后涉及的赔偿问题给你作如下分析: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如果你是在工作地点办公时被同事不小心烫伤,则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一般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具体主张以上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该法条关于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你的同事是在工作中不小心将你烫伤,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你应该向公司继续主张赔偿而不是你的同事。
最后,建议你及时固定能证明你损失的相关证据,积极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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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私营单位工作时期,老板在工资里扣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多年,但未向保险机构缴纳,在要离职前才知晓情况。找老板协商后,打了相应养老保险的欠条。两年过后,老板还不给,通过诉讼后,欠债人银行卡无资金,只有厂房。律师建议庭外调解,要半年时间才能给付,如果我不同意庭外调解怎么办?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A4:
你好,根据描述你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现就你的困惑做如下解答:
首先,诉讼程序相对漫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普通程序需六个月,简易程序需三个月,且一审后不排除双方有上诉的可能。你的案件事实相对简单清楚,涉案数额不会很大,如果双方愿意调解确实可以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律师建议也不无道理。
其次,因为你已经提起诉讼,如果你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调解需要双方自愿,如果你不同意调解,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及时作出判决。
最后,虽然对方账户上没有资金,但你可以依法调查对方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信息,发现财产线索后建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或调解书,你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建议你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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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您好,我们在东莞这边接手一个快捷酒店,费用已经付给了转让方98%,现在他把证件过了一个营业执照给我们,卫生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没有过户。现在找他,他完全不履行合约,而且我们现在才知道他没有消防证件,现在各个部门都找上门,我们现在经营也很困难,请问我们能要求他退款吗?
A5: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向对方支付了98%的转让费用,对方没有按照约定过户卫生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且隐瞒了没有消防证件的重要事实,现就你和对方的合同纠纷做如下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因为你并没有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对方是否应当给你过户卫生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还需要看你们转让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违约,按照约定应该过户以上证件,那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其过户证件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解除合同,让对方退款的问题,转让合同条款对解除合同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但是没有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证件导致你无法继续经营的,你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九十六相关规定,行使你的法定解除权。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转让价款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你也需要将酒店返还给对方并配合对方变更营业执照等。以上就是全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一步步也会走完
再短的路
不迈开双脚也无法抵达终点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