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东、二手房东注意
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一定要注意做好这件事
不然小心被罚款甚至被拘留!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
清溪镇1472名房东被罚!
南城1411人名房东被罚!
全市都在严查…
清溪
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或报送承租人信息
会依法受到处罚
今年至今清溪警方依法查处1472宗
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或报送承租人信息案件
对涉事房东作出200元-2000元的行政罚款
南城
东莞南城公安局日前发布消息
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推进“二标四实”信息更新维护常态化运作
调查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
截至9月17日
共巡查了13406栋(间)出租屋,
已处罚1411人。
莞城
截至2019年8月19日,莞城公安共依法查处了416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416名房东受到处罚。
横沥
8月11日,横沥镇横沥村二手房东吴某,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达两次以上,且造成严重后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寮步
今年上半年,寮步查处出租屋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527宗,524位房东被处罚;其中有三位被重复处罚。
厚街
今年5月份,厚街一名二手房东因不按规定进行身份信息登记,被厚街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此前该房东已被查获一次,罚款200元;这是第二次被查获,被处行政拘留。
长安
长安公安分局在出租屋管理方面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仅仅今年前4个月,长安镇就有135名出租屋房东被依法处罚。
再次提醒:
出租屋租客信息必须
实名!登记!报送!
来看看不登记的后果
↓↓
1.根据《条例》,未按规定报送租客信息的:
初次查获将责令限期改正。两次以上被查获的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2.对于未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更为严厉:
初次查获就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两次以上查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5日至15日拘留。
@东莞的房东
想继续收租就要做好这些事情
房东们要做些什么?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报送信息有哪些途径?
三种报送途径:
■亲临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报送;
■通过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报送(如:微信搜索“东莞户政服务”公众号→选择“自主申报”→注册并根据提示申报);
■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报送。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出租屋自主申报系统”,也已经对所有已采集出租屋的出租人、管理人进行了100%授权,出租人、管理人只需要在自用手机微信上登录该系统,录入相应出租屋信息就完成了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无需再频繁亲临派出所或者警务区报送,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还没登记报送的房东抓紧啦!
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将继续严查!
请大家相互转告!
来源:清溪公安、南城公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