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平、胡某军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及胡某军、邹某、谢某等10人嫌疑寻衅滋事等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陈某平,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涉黑”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十六年不等徒刑,并处罚金。
2009年以来,陈某平在较长的时期内网络胡某军等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一起,组织、指挥胡某军、刘某国、刘某、章某、沈某积极参加,王某明、易某、邹某、曾某、谢某等人参加,有组织地共同或分别实施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次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平为组织、领导者,以胡某军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王某明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9年起,陈某平开设赌场牟利,后为确立其强势地位,以牟取更多经济利益,陈某平以江西籍老乡关系为纽带,以提供吃住玩乐、安排到赌场或工地帮忙以维持生活、入股开设饭店赌场和承建工程、帮助摆平纠纷、安抚打架受伤成员等手段,笼络、网罗了江西籍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国等人,和江西籍同乡胡某军等人,以陈某平与他人合股开设的明月山饭店、运辉商行等为据点,经常聚集在一起同出共行。胡某军等人均主动追随、听命于陈某平。胡某军又带有“小弟”邹某、谢某,章某带有“小弟”邹某、曾某,沈某带有“小弟”杨某根、刘某辉。胡某军、刘某国为主在龙岩曹溪街道及周边区域长期大肆开设赌场牟取非法利益。
2014年,陈某平组织被告人刘某、胡某军等多人,介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曹溪东山村民李某章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石粉村村民倪某辉之间的土方工程纠纷,确立了陈某平等人在社会上的强势地位。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影响,陈某平等人结伙在龙岩新罗区某娱乐会所、某酒吧逞强打架、聚众闹事、斗殴,代人追讨债务,并借机以赔偿损失或讨债为由强行勒索大额款项;持械威胁当地村民强行倾倒渣土获取利益;以赌场纠纷为由扣押参赌人员索要财物。
新罗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情节严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告人陈某平系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胡某军、刘某国、刘某、章某、沈某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明、易某、邹某等人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