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交警在查处行动中查获涉嫌醉驾的司机记者程永强摄
看阅兵、逛公园……今年的国庆长假,让市民们在猛刷了一波自豪感的同时,还非常舒爽地放松了身心。但是,对于正在看守所服刑的黄林(化名)而言,这个假期可能是他毕生难忘的一段糟糕经历:9月11日因酒后驾驶,他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
今年以来,还有不少人有过和黄林类似的经历。东莞三个基层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至8月,东莞基层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就达到了2608宗,超过了2017年、2018年两年的总和。
2011年5月1日酒驾入刑至今已8年多,东莞逐年加大宣教力度和执法力度,“喝酒不开车”几乎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为何今年东莞的酒驾案呈现陡增趋势?为此,记者先后采访了东莞交警、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以及心理学专家等,剖析今年以来酒驾案陡增的成因,以及严查酒驾行为的必要性,希望能对市民正视酒驾、拒绝酒驾起到一定作用。
查处交警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占据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仕雯大部分精力。针对这一现象,刘仕雯认真梳理了辖区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特点和成因。在她看来,危险驾驶罪案件今年急剧增加的原因有三点,但最直接的原因是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查处力度。
东莞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程钰钊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了周末酒驾整治、全天候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泥头车整治等多项整治行动和宣传工作,交警部门累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13962宗(同比增加4583宗,上升48.86%),查处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违法行为4312宗(同比增加2373宗,上升122.38%),查处力度为历年之最。
查处酒驾数量上升近五成,是什么原因呢?程钰钊介绍,主要是因为全市交警通过区域联动、日夜连查、快闪打击等方式,全面加大了路面查处力度,实现了从被动查处向主动整治的转变。
“现在,东莞交警整治酒驾行动已经常态化,‘每周三次’‘零点行动’‘逢周末必查’‘三地联动’‘回马枪’等等,这些是东莞交警整治酒驾的关键词。除常规行动外,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坚持每月举行两次统一行动,每次统一行动都宛如一场大型战役。”程钰钊说,执法思路的转变,让许多侥幸者猝不及防,对打击酒后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今年7月7日晚,卢某约一群朋友在莞城吃夜宵,一群人不知不觉就喝到了次日凌晨。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为1点后,卢某打消了叫代驾的念头。随后在莞城运河东三路电化大厦对出路段,卢某被莞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都1点多了,你们还在查。”卢某大呼自己倒霉。
除了加大在凌晨时间段的执法外,一些偏僻路段,也成为了东莞交警今年以来的查处重点。9月14日22点,东莞交警支队塘厦大队机动中队队长叶健带队在塘厦天悦广场通往宏业北一路的小桥洞附近设卡,仅仅半个小时就查处了两名“醉猫”。
莞城和塘厦交警的两次查处行动,是今年以来全市交警查处酒驾行为的一个缩影。在上半年东莞交警部门查处的7396宗酒驾中,路面查处的比例高达87%,也就是说,有6451名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司机是直接被路面执勤民警查获的。
交警部门从被动查处向主动整治转变后,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出行的安全感。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交通事故宗数同比下降15.0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3%,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1.13%。
■交警夜间查酒驾记者程永强通讯员东莞交警摄
主因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东莞基层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达到了2608宗,超过了2017年、2018年两年的总和。以第三人民法院为例,2017年至2019年(截至2019年8月),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分别为2507宗、2935宗、2496宗,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分别为177宗、348宗、765宗,分别占当年刑事案件总数的7.06%、11.86%、30.65%,2019年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同比增长率高达249.32%。
“危险驾驶案件呈现飞速上升趋势,每10宗刑事案件里就有3宗是涉及危险驾驶罪,远高于其他种类犯罪案件的增长率。”刘仕雯说,涉及危险驾驶罪案件的被告人绝大多数为“80后”和“90后”,男性被告人占比高达95%,危险驾驶的发生时间多集中在夜间。
刘仕雯说,交警加大查处力度固然是今年以来危险驾驶罪案件飞速增长的直接原因,但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心理才是主要原因,正因如此,酒后开车现象才屡禁不止,导致危险驾驶发案率呈现高速上升趋势。不少被告人其实明知酒后驾驶的后果,但侥幸心理让他们走上了被告席,有的被告人在庭审时就表示觉得12点后再开车或者“抄小路”能逃避执法。在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是和亲朋好友一起酒后驾车,可是同行的亲朋好友也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告人酒后不会“出事”,未积极主动制止。
除了侥幸心理之外,法律意识淡薄也是诱发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要因素。今年6月,刘仕雯就受理了一宗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件:家住塘厦的一位陈姓女子,因和丈夫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喝下半瓶白酒后,将车开到了离家不到1公里的派出所“自首”。
相比塘厦陈姓女子的做法,东莞交警今年8月查处的一宗酒驾案就更离奇了:企石镇的男子樊某因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竟在事故现场当众喝酒。交警赶到现场后,他还想喝。经交警教育,樊某承认,在发生事故前半小时,他在企石江南大道一小吃店喝了半瓶啤酒。之所以在事故现场再喝酒,是想掩盖酒后驾驶的事实,以逃避处罚。
恶果近半数交通事故与酒驾有关
日前,高德地图联合“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机构共同发布《2019年Q3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首次提出“城市夜生活活跃度”评价指标,基于交通大数据,从出行角度对城市夜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东莞夜经济活跃度全国排第二,夜晚出门,喝酒撸串更是东莞人喜爱的夜间活动。
不过,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副庭长余沛潮看来,市民在享受夜间经济便利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守法,尤其是要切记“喝酒不开车”这一条。
至今,余沛潮依然对3年前的一宗酒驾案印象深刻:东莞的小陈和阳江的小胡既是大学同学,也是好哥们。即使大学毕业,两人联系依然紧密。2016年10月14日20点,遇到烦心事的小胡,到东莞来找小陈商量对策。两人在酒吧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已是次日凌晨1点多。醉意袭来,小陈与小胡决定一起开车回去休息。10月15日凌晨1点30分,小陈驾车行驶至高埗镇江滨公园路段时,出车祸双双身亡。
据程钰钊介绍,在交警部门现场执法查处的一些酒驾者中,有的觉得自己酒量好,喝个半斤都不影响开车,而有的觉得自己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实际上,在东莞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中,有近半数与酒后驾驶有关,而且多数当事人就是自称“酒量好”“车技高”的。
“他们显然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等出了车祸,就悔之晚矣。”东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李少鹏表示,饮酒对人体影响最大的部位是肝脏,其次就是脑部。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会使人兴奋,从而让人过度自信,高估自己的行动力、判断力,也就是俗语中的“酒壮英雄胆”。
“这种‘英雄’千万不要当,虽然酒精能‘壮胆’,但是酒精也会让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同时,视觉上也会呈现出图像不稳定、模糊等症状。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除此之外,长期饮酒还会致使小脑变性,严重影响身体协调性,如行走不协调、病理性手抖就是最明显的表现,这些症状同样会影响开车。”李少鹏奉劝市民,在喝酒时一定要谨守“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预防加强宣教并坚持高压打击
今年以来,除了加大执法力度外,东莞交警还联合市相关媒体随警作战,密集组织开展宣传,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例揭示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以身试法。并通过七进工作,走进企业、农村、场所、家庭、机关、社区、学校针对不同的人群,开展了大量的精准宣传。
在点赞东莞交警做法的同时,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吕广健针对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的侥幸心理,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预防危险驾驶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和建议。
吕广健认为,今年东莞交警部门对酒驾的高压打击态势,让不少市民产生了一种“害怕”的群体意识,持续高压之下,少数市民的意识接受能力在触底后就会反弹,从而产生侥幸心理。要让市民形成自觉抵制酒驾的惯性思维,将意识层面的认知转换为行为,还需要一个过程,这期间相关部门必须要坚持当前的高压态势不放松。
“人对事物有一个从认可到接受,再到熟练,最后再到自动化的一个过程。抵制酒驾、拒绝酒驾也是如此,就目前东莞市民的认知而言,仅仅是处于认可到接受这一阶段。”吕广健说,作为市民应该要主动、积极地接受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深刻地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慢慢地从本质上,将这种认知养成一种社会的行为规范。
对于相关政府部门而言,吕广健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且丰富宣传形式,不能仅凭交警部门和宣教部门孤军奋战,更要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让“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要坚持高压态势,以此促使驾驶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自觉约束酒驾行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发案。
“除此之外,在市民意识从认可到自动化转变的这个过程中,短期内无法扭转传统的劝酒习俗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和扶持代驾行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饭店、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等,避免酒驾发生。”吕广健说。
记者王子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