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上午,渝北法院民二庭法官辜夕仁到仙桃街道沐仙湖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开庭地点选在御城华府小区门口,同时邀请5名人大代表到庭监督,数十名社区群众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中,原告陈某称其与被告廖某及案外人刘某系合伙关系,三方合伙做大头菜生意,原告出资65万元,被告出资85万元。后合伙关系结束,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与原告结算,被告支付20万元后,尚欠原告17万元,被告遂在2018年3月出具了借条,并约定2019年1月前归还。被告辩称,被告与案外人刘某是合伙关系,与原告并无合伙关系。被告虽然出具了借条,但原告并未转账给被告,根据法律规定,该借条不生效,被告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庭审中,在双方举证质证后,辜法官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本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辜法官以案说法,向旁听群众解读了民间借贷及个人合伙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解读后,辜法官留出时间与旁听群众互动,接受群众咨询,在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庭审活动,不仅让群众对庭审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启发群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