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记者臧会彬)“过去我们居住的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产权证,现在政府给我们颁发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让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9月7日,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卜禄村村民代表潘国兴领到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说道。
当天,在海口首批试点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仪式上,卜禄村32位村民代表领到了52本农村宅基地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海口农村宅基地有了“身份证”。这一“身份证”明晰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权益,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更好地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翻开村民潘国兴的“红本”,可以看到该证书对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和面积等内容,都有详细的描述。在以往,农户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是两者的合体,证书上的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将首先在云龙镇全面铺开,并逐步在琼山区其他镇推进。全市辖属4个区、22个镇、21个街道办事处、207个村委会、2668个村民小组,将在云龙镇试点的基础上,于2020年全面开展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