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排污企业
守护美丽幸福家园
东莞,一直在行动!
近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的
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
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
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01废水直排厂外:查封!
8月29日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
位于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的
东莞市悦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塘厦祥旺分公司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
该单位超声波清洗工序时
发现超声波清洗机配套了收集池收集转移
并有零星废水转移联单
但该单位A栋车间的超声波清洗机
产生的废水并未接入收集池
而是经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排出厂外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并现场对涉水工序进行查封
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02废液未经处理直排:严查!
8月29日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
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工业区
东莞永湖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东北面
一层仓库旁一条沟渠内存在乳白色废液
乳白色废液未经处理直接通过
厂区内雨水污水管网流出厂外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该公司涉嫌通过
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
市生态环境局
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一直在行动
03偷排污水700吨,三人要赔875万元
将增城电镀厂生产的废水,运到东莞石碣废品收购站,通过私设暗管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三名涉嫌直排电镀废水的被告人,将承担巨额生态赔偿费用。
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江、何某朝、袁某苍三人合谋偷排废水约700吨,赔偿生态修复费用875万元。这起案件是东莞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04每月偷排废水约200吨:刑拘+查封
长安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涉嫌污染环境
自去年10月份以来
每月偷排废水约200吨
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作战
长安公安机关民警将
该公司在逃法人代表张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长安公安机关依法
对张某某刑事拘留
并查封了该公司
05一批违法偷排、直排废水企业被通报
8月18日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
两起企业违法偷排、直排废水案例
目前这两企业已被查处
1.东莞市东正磁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堂镇北潢路袁家涌一甲坊路段。
对该公司新增的工序及设备未报批环评文件,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20万元罚款;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10万元罚款。另外,依据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2.东莞市飞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水库工业区。
该单位的洗机、印刷废水收集池设置有一排放口,排放口连接埋入地下的塑胶暗管,现场部分废水由该排放口通过暗管排入旁化粪池,流至厂区外。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单位处50万元罚款。
还有这些企业
也被查处了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
还将进一步加强
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消息来源|综合东莞日报、印象塘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