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法院工作人员一早驱车赶到洛碛镇大天池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年近九旬老人刘某某诉戚某某等五个子女赡养纠纷案。
本案系家事纠纷,为缓和家庭矛盾,肖锋法官在开庭前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五名被告虽未在庭前达成一致协议,但在法官耐心的心理疏导下,均流露出不忍看到年迈多病的母亲无人照顾的窘境。
随着一声法槌声,本案正式开庭。庭审中,肖锋法官寓法于理,不仅详细的为原告、被告阐述了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对五名被告不管不顾原告生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五名被告在庭审中当场表示愿向原告履行赡养义务并承担原告今后的医疗费用,但认为原告请求的赡养费过高,希望能够酌情降低一些。休庭后,肖锋法官再次耐心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并以本案案情为出发点,向到场群众进行了简明扼要的普法讲解。最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赡养费及将来医疗费达成一致意见,五名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了本月的赡养费用,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表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父母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抚育长大,可以说倾注了一生的精力,待父母步入老年时,作为子女应尽自己的义务,担起肩上的责任,让父母老有所依,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