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孙笑天)今年,武汉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武汉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企业可与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合作,对新招收员工或转岗工人进行相应技能培训,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近日,有企业通过武汉“企业直通车”咨询:补贴该如何申报,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们企业正在进行学徒培训,这个政策非常对口。”王晶晶是利星行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人事行政工作负责人。她介绍,今年,企业招募了18名维修学徒和12名销售学徒,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以获得中级工技能等级。
王女士说,目前,武汉市的营商环境非常好,对企业发展的帮助和支持很大,《办法》对于长期进行学徒培训的企业又是一个重大利好。了解到有这个政策后,公司就想进行申报,但具体如何申报还不是很明确,也不知道该如何咨询。
记者查阅发现,根据《办法》规定,企业新型学徒是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学徒培养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通常为1年,高级工培养期限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为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中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补5000元,取得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补6000元,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补4000元。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小微企业由所在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和培训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备案审核工作,市人社局根据备案审核情况集中发布企业和培训机构目录清单。
市人社局职业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后,市人社局召开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推进会,解读政策,听取企业意见,有130多个单位18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职业建设处拟定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已交由上级审批,审批通过将立即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实施中,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面临的情况都有所不同,细则明晰了各方面的问题,该如何申请、准备哪些材料都有具体指引,企业对照细则就可以申报。
27日下午,该负责人得知利星行机械(武汉)有限公司的困惑后,也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企业解读政策,指导相关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