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到盘溪河社区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日期:08-23
承租人

近年来,城市化的推进带来了商住租赁需求不断上升,市场化的演绎推动商住租赁市场逐步完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渝北法院到盘溪河社区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前不久,在一个炎热的夏日,渝北法院法官黄明真前往龙山街道盘溪河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观摩监督。

渝北法院到盘溪河社区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承租人欠付租金引发的纠纷。原告诉称,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被告从2018年12月11日开始无故拖欠租金,原告于2019年4月30日解除了双方的租赁合同,原告诉请被告支付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欠付的租金、物管费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被告辩称,原告交付的房屋从2019年1月开始存在漏水等问题,给被告造成了经营损失,且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被告并未使用案涉房屋,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庭审中,黄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围绕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并对租赁关系建立过程、租金支付、漏水情况、合同解除和交还房屋等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围绕房屋漏水是否可以拒付租金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因被告方到庭的代理人系一般代理,故未组织双方调解。该案也未当庭宣判。

渝北法院到盘溪河社区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结束后,黄法官还向现场旁听的几十名群众进行了案件解读。她表示,承租人租赁房屋后若遇到漏水等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积极协商,并对漏水情况拍照、拍摄视频,或者找物管公司人员查实漏水原因,保存相关证据,减少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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