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员受贿4000万 如何阻遏"小吏巨贪"?

日期:08-17
腐败交通违法处理员

原标题:交通违法处理员受贿4000万元,如何阻遏“小吏巨贪”?|每日一评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原科员吴刚,通过收支不记账、变更预算拨款凭证收款人信息、虚列预算、截留缴款凭证、编造退款事由等,侵吞、窃取国有资金9000余万元;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原操作员肖刚,利用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免罚款、免记分权限及错误执法数据修改、撤销等职务便利,收受财物4000余万元……

近来,一些“小吏巨贪”案件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也刷新了人们对“小微权力”的惯常认知。“没想到这些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岗位,居然能出现如此惊人的腐败问题!”这是很多人面对此类案件的第一反应。

鼠洞毁屋,蚁穴溃堤。从系列“小吏巨贪”案件中,我们看到这些“小微权力”运行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却相对薄弱,以至被一些居心叵测的“小吏”上下其手,大肆揩油,进而形成惊悚世人的“巨贪巨腐”。

近些年,通过持续不断地正风肃纪和各种形式的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逐步好转。但我们也注意到,对一些处于神经末梢的“小微权力”和关键岗位来说,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压力和责任还未得到有效传导。在这些地方,“潜规则”依然盛行,“小气候”依然成风,作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频发。“吴刚案”和“肖刚案”令人咋舌的贪腐数字和案情,就是最大的提醒和警示。如果不重视这些问题,必然会侵蚀群众的“获得感”,损害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从已披露的消息来看,上述两位贪腐“小吏”均已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从最大的善意出发,我们愿意相信,涉事的相关责任部门在案发后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堵塞漏洞,避免类案再发。但细究不少“小吏巨贪”案件详情,我们仍然应该追问:为何他们贪腐时间如此之长,却未被及时发现?类似存在高腐败风险的“小微权力”究竟还有多少?少数身处关键岗位的“小吏”是否仍有贪腐机会?有关方面将采取何种措施来消腐败存量,遏腐败增量?

勿让“小微权力”产出大腐败,首先要筛选排查出一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封闭运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并对其权力运行链条进行全流程检视。要找出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权力运行、资金管理、内部监督等机制,织密“制度之网”并狠抓落实。

同时,要找出那些处于关键岗位、掌握关键权力的人员,对其行权历史和特定关系人等逐一过筛,以确保其德才能配位。对于已出现问题苗头甚至人岗不适的,要采取断然措施,或给予警示或予以调整。对一些长期“把持”关键岗位的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

而对那些已出现严重问题单位,则要“亮剑”“出招”。严肃查处之后,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致使问题长期存在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记者:陈文广、刘良恒)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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