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记者谢大强通讯员陈创淼王巨昌)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秀英区狮子岭火炬横路7号,有米粉厂使用木材作为锅炉燃料,冒黑烟,周围居民家中落有黑灰。
2日,记者从秀英区获悉,该厂有一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并采购相邻厂的锅炉蒸汽,未发现使用木柴作燃料和冒黑烟的现象,同时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厂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经核查,该企业依法取得了环评审批及项目验收等相关手续。8月1日下午,执法人员进厂检查时,未生产。该厂负责人表示,上午作业完成后已停工。该厂有米粉生产线共6条,一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使用的燃料是生物质颗粒,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烟囱排放,生产使用的蒸汽一部分来源于隔壁明邦洗涤厂的锅炉蒸汽,一部分来自自家厂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主要在夜间使用。现场未发现使用木柴当燃料和冒黑烟现象,走访周边园区办公单位,未发现落黑灰情况,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的检修和维护;还将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厂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