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涉296人传销案件

日期:08-02
强制执行垫江法院传销案件

近日,垫江法院审查了一起涉及296人传销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某某,以“家家购商城领物网”为平台,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通过缴费成为会员、发展会员,涉嫌非法传销,被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35925.2元,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审查查明:

2017年10月起,陈某某在重庆市垫江县长安文化新城9幢C6-15号门市,以“家家购商城领购网”为平台,通过开办讲座、免费赠送产品,消费返利等方式发展会员(分享人),要求被发展会员交纳入门费取得加入的资格并发展其他会员加入。根据消费数额将会员分为“正蓝旗、正红旗、正白旗、正黄旗、皇太极”五个级别,陈某某在经营活动中,以虚假宣传、高额回报为诱饵等非法手段,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发展对象,吸引中老年人加入成为会员并交纳费用,通过发展会员,再要求会员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给付会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

截至被查获之日,陈某某已在垫江县内发展了296人,会员复投累计636人次,其中正蓝旗452人次,收取会员费533360元;正红旗36人次,收取会员费212400元;正白旗17人次,收取会员费200600元;正黄旗2人次,收取会员费35400元;皇太极129人次,收取会员费3044400元;共计4026160元,向会员返利3390234.8元,获利635925.2元。

法院审查认为:

陈某某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系传销行为,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遂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非法传销活动对社会危害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贪图小便宜,因小失大。基层组织、子女工作之余要多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生活,加强老年人防骗意识,使之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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