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斩断性侵孩子的“黑手”筑牢防火墙
最高法发布四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例两起涉互联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四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其中的新特点要引起社会和家长的高度注意。首先来看其中两起,共同特点是都涉及互联网。以前我们为了保护孩子,会告诉孩子要提防陌生人。但现在越来越多孩子在手机、平板电脑上交友,家长要注意了,“陌生人、坏人可能就在你的家里”。
法院统计数据:三成被告人利用网络结识儿童后实施猥亵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四起案例中,就有两起涉及互联网,一起是李堉林通过手机同性交友软件结识并猥亵男童案,属于利用信息网络结识被害人后实施犯罪;另一起是蒋成飞以招募童星为名诱骗女童在网络空间裸聊猥亵案,本身就是在网络空间实施猥亵。部分地区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审理的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网络聊天工具结识儿童的。
记者调查:网络平台性侵更具隐蔽性伤害儿童身心
有统计显示,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
今年二月初,家长李女士向记者发来了多张图片,上面充斥着大量不雅言语和色情交友信息,有的直接注明寻找未成年人加QQ裸聊。李女士说,图片拍自一款名为“我的世界”的网游界面。
小学生家长李女士:十条信息里面至少有两三条,我刻意拍的是针对某些年龄段的。他招募信息上有明确的要求,男13岁以下,男14岁以下,内容非常不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青少年法律专家苑宁宁:利用互联网对儿童实施性侵,从犯案来看更难被发现。因为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很多时候未成年人还有他的父母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第二个从作案手段上来看更容易高发。一方面儿童在互联网上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更为薄弱的,另外一方面互联网性侵儿童,它其实突破了地理的限制,在不接触儿童的情况下就可以实施性侵,所以更容易高发。第三个就是造成的损害后果来看,主要是在心理方面。但是从心理上对儿童造成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是不亚于身体接触的性侵犯罪的。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目前《刑法》当中对猥亵儿童罪还有强制猥亵罪,并没有列举出具体的犯罪的方式。那么这样就是我们现在通过网络,或者说其他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的行为,应该说是超越了我们传统对猥亵儿童罪的一种认知。
法律专家:管理滞后是痛点前置性审查加强管控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然而,到定罪之时,猥亵已经发生,伤害已经造成。据记者了解,对于网上大量存在的不良信息,目前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处理时普遍采用的是“通知——删除原则”,即“有人投诉举报,网络平台进行删除”。专家表示,涉及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通知——删除原则”反应滞后。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这一块,必须要对一些网络产品设置前置性许可。因为互联网发展太快了,孩子这个地方宁可它慢一点、晚一点也要保证安全。对孩子的保护,一定是所有社会发展的一个基础性的核心。
斩断性侵孩子的“黑手”织牢信息网
除了互联网,还有一个风险让家长们揪心,那就是孩子们日常接触的人里,可能潜伏着会伤害孩子的人。最高法今天公布的四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是小学教师张宝站猥亵多名女学生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这些人出狱后,会不会再来到孩子身边造成伤害?这个风险,不得不防。
老师猥亵学生曾任校长因强奸罪被判七年
就在本月四号,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逮捕了刘某林,而这位刘某林2006年在遵义任小学校长时,就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他来到贵阳,又成了这所国际学校的老师,直至猥亵学生再次事发。
上海发布首个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
据统计,性侵儿童案件具有重犯率高、易与未成年人接触人员作案比例高的特点。因此,那些与孩子接触较多的职业,很有必要将有性侵“黑历史”的人挡在门外,多地已经开始行动。5月29日,上海发布全国首个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上海的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广州信息库上线 500名性侵者进“黑名单”
广州市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也有一个半月了。这个系统录入了近年来广州市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相关信息,500多名有前科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目前,这个信息库与教育局对接,以后再有学校的新员工招聘,不管是老师还是保安,都要先过一遍这个信息库才能入职。
最高检:将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然而,由于各地信息库的建设有快有慢,且互不相连,这就导致有的性侵者异地逃窜后容易“洗白”。全国层面的信息库建设,势在必行。今年5月,最高检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已被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青少年法律专家苑宁宁:应当尽快在全国层面建立统一的从业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将全国范围内有侵害儿童犯罪记录人员的信息整合纳入到一个数据库里面,由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开放端口,给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来使用。儿童医生、教师、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儿童游乐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其它有机会多次或经常接触儿童的职业,在入职前一旦发现有过前科记录的,不予录用。
他山之石:从“梅根法案”到数据库多国“建库存档”
在国际上,对性侵儿童犯罪者,多国均采取立法“建库存档”对策。1994年,美国一名叫梅根的小女孩被有性侵女童前科的男子性侵致死,而这名男子正是梅根家的邻居。梅根妈妈曾说,如果女儿知道侵害人案底,就会有所防备。随后美国通过《梅根法案》,规定各州必须建立性罪犯和骚扰儿童罪犯档案,并必须知会有性罪犯入住的社区,供民众查询,事先采取保护措施。英国、南非、印度等国也都建有性犯罪者数据库。
央视短评:防性侵筑牢常识这道“防火墙”
有数据显示,孩子遭性侵的隐案比大约为1比7,也就是暴露1起,后面还隐藏着7起。大量没有被曝光的性侵,突显了宣传教育的缺位。很多家长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依然难以启齿,而且不知道该如何给孩子进行性教育?家长都没地方去补上防范性侵这一课,何况孩子呢!从根子上来说,是落后的意识在作怪。必须打破“谈性色变”的传统,让千千万万家长懂得,进而让孩子们也懂得识别性侵的知识,增强他们对性侵说不的能力和胆量。最有效的预防,就是筑牢常识这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