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一渡龙湾无证售房 部分购房人要求退房款

日期:07-20
购房人开发商

原标题:河北涞水一渡龙湾无证售房部分购房人要求退房款

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一渡镇的一渡龙湾项目,与北京市房山区仅隔一条拒马河。由于该项目与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风景区距离不远,所以开发商在销售该项目过程中蹭了十渡风景区的热度。部分北京外溢需求也是冲着十渡风景区前来该项目买房的。不过,一渡龙湾项目最近却因为部分购房人要求开发商退款而站在了风口浪尖。

新京报记者赶到涞水县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一渡龙湾项目依山而建,在青山绿水之间留下一片低层建筑,还有几栋高层建筑,其中有三栋高层楼五证不全却已对外销售。

一渡龙湾项目的部分高层楼为什么五证不全还能堂而皇之对外售卖?涞水县相关部门如何治理这种乱象?

交房时间已过半年,高层楼房仍未完工

据多位购房者反映,一渡龙湾的开发商是涞水聚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亨公司”),聚亨公司在2016年通过北京多家销售公司推广一渡龙湾,宣称“位于房山世界地质公园·4A级风景区十渡·一渡景区”、“享国家十二五规划、房山CSD建设”。被好山好水迷乱了双眼的购房人纷纷付款、签订合同,买下了一渡龙湾部分高层楼房。

按照合同约定,一渡龙湾项目中的三栋高层楼应于2018年12月底交房。但是,到了约定时日,部分购房人赶到了该项目现场,发现这三栋高层楼仅建起了地下车库,地上部分并没有完工。

部分购房人又来到一渡龙湾项目售楼处,从销售人员处得知开发商资金链已经断裂。令人吃惊的是,该项目销售人员也称其受到开发商的蒙骗,“涉事的三栋高层楼根本没有预售许可证”。眼看开发商交房无望,部分购房人向开发商提出退款要求。

一位业主出示了购房合同。

一位业主出示了购房合同。

只有“两证”,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7月16日,新京报记者在一渡龙湾项目现场看到,塔吊矗立,但是并不运转。工地上的人员见有人来访,稍加询问,便打开一扇侧门,让新京报记者进入了小区。

一渡龙湾项目有低层建筑。

一渡龙湾项目有低层建筑。

进入该小区,新京报记者发现整个项目依山而建,已经初具规模。从外表看,项目内分布着低层建筑以及高层建筑,部分低层建筑已经完工,并安装了空调,但是部分高层建筑只有框架结构。

在位于山下的一渡龙湾售楼处,一位女销售人员直言,“这些高层建筑只有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证件正在补办中。”至于该项目负责人身在何处,她表示并不知晓,只透露是“借钱去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签发于2012年,终止日期为2082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发于2016年,合同工期为2016年1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一渡龙湾售楼处的入门处,张贴着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提醒广大购房者不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随后,一渡龙湾工程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该项目之所以延宕至今,一是开发商公司内部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有分歧;二是当地进行大气污染治理,工地一度停工;三是相关部门在对该项目进行“双评价”审批,目前两期共有三栋楼还未拿下相关建设手续,涉及300多户业主。

开发商开始分批分期退款

涉事的高层楼没有完工。

涉事的高层楼没有完工。

为了解决退款的问题,部分业主已向涞水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经过涞水相关部门的协调,一部分购房人的退款诉求得到了满足,但是仍有很多购房人未能收到退款。

在涞水相关部门的督促下,一渡龙湾项目开发商负责人曾亲笔写下“承诺书”:在今年7月18日之前支付业主交付的房款。

7月16日、7月17日,新京报记者陪同部分购房人奔波于一渡龙湾售楼处及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涞水县住建局”)、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始终未能联系上开发商负责人,涞水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该负责人手机号码,也被转入了秘书台。

7月2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购房者口中了解到,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于本月18日从开发商处拿到了部分购房款,但是开发商是采取分批分期的方式退款,购房款全部退完,尚待时日。

规划部门:项目已通过控规和“双评价”

一渡龙湾项目的部分高层楼为什么五证不全还能堂而皇之对外售卖?涞水相关部门如何治理这种乱象?

7月1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首先来到涞水县住建局。该局稽查科工作人员称,一渡龙湾项目已经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按照保定市相关文件规定,该开发项目未取得规划证件,因此,不在该局职权管辖范围内,应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

此外,该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职责划分文件显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销售住房,以及“一房多卖”的,属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处理。其中,集体土地上及未收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售房行为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督发现并书面移交公安部门;已收储未出让土地上、已出让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及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售房行为,由国土部门负责监督发现并书面移交公安部门。

对此,新京报记者从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之前,该局批复的一渡龙湾工程规划手续只包含低层建筑,不包括其中的高层建筑,目前,该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已经召开,“双评价”审批手续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通过,下一步就将向上报批该项目三栋高层建筑的规划方案。

那么,一渡龙湾开发商在未取得规划手续就对外出售高层楼的行为,该局将如何处理?该局负责国土工作的一位负责人称,开发商此举涉嫌违反了我国《城乡规划法》,具体如何处理,由规划部门负责。

就此,7月17日,涞水县政府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此事他并不了解,具体情况应向国土规划部门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相关部门及机构的进一步回应,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针对此事,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近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五证不全进行销售的违规乱象逐步得到遏制,但其‘后遗症’问题急待寻求一种合理又合法的方案解决。上述项目紧邻北京,又在景区附近,出现上述违规现象,应当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不仅要及时查处和解决违规售房一事,其背后的土地审批环节更要审慎,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赵秀池提醒相关购房者,“针对此情况,要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配合政府方面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可直接寻求向法院起诉等司法途径解决。”

新京报记者张建唐洪涛河北涞水县报道摄影张建唐洪涛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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