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侮辱性言论持续谩骂”微博大V被刘强东告上法庭
微博认证为“讯网云计算董事长”、拥有137万粉丝”的用户赵盛烨7月17日晚发布微博称,自己被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告上了法庭,并被索赔300万元。起诉书显示,刘强东方面认为,赵盛烨捏造事实称其“强奸”“性侵”,并使用“下三滥”“强奸犯”等具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论持续谩骂。目前,刘强东方面已经在上传证据。赵盛烨表示“将奉陪到底”。
起诉书显示,刘强东在1998年创办京东公司,2004年正式涉足电子商务领域,现任京东集团的董事长、CEO,曾获华人经济领袖大奖、第十二届中国经济年度人物、中国最具影响力50位商界领袖等多项殊荣,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社会知名度。
自2018年3月起,赵盛烨通过其社交媒体账户发布数十条言论,持续对其进行侮辱与诽谤,具体包括赵盛烨在明知美国检方对刘强东一案的调查结果未不予起诉(刘强东认为美国检方此举意味着即宣布其无罪),且其本人已就相关事实进行澄清的情形下,仍然捏造事实称其“强奸”“性侵”,并使用“下三滥”“强奸犯”等具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论持续谩骂。
除此以外,刘强东还发现赵盛烨诽谤其将企业当做自己的“后花园”、“把媳妇们都放在一个公司”,经营企业“就是为了得到美女们的青睐”,恶意丑化其本人的企业家形象。
赵盛烨自2018年3月以来,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数十条言论持续侮辱和诽谤原告,上述侵权言论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公众对其人格的强烈攻击、谩骂甚至抵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不但导致其经济损失,其行为还严重影响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其精神上的极大损害。被告的侵权恶意十分明显,侵权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鉴于此,原告刘强东依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规定,特诉至法院。
为此,刘强东方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新浪微博发布的所有侵权内容,并在微博、今日头条等账户发布道歉声明,至少连续置顶30日。刘强东方面还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经济损失200万元。
7月17日,赵盛烨在微博说,“今天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信息说刘强东上传了新证据,诧异的打开网站查看证据,看晕了!原来传了这哥们儿一大堆‘荣誉光环’的律所公证书,都一堆网页截图,然后公证一下,证明这网页是真的……大家给你这光环是让你为人民服务的,不是出轨找小三的!这样吧,反正也快开庭了,为了不影响司法公正,我会在每次法院有新的动态、审议以后公开所有过程及每个过程的详细资料,既不增,也不减,既不夸大,也不隐瞒!”
目前,该案件已被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立案,并在上传证据阶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樊宏伟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