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自理老人不需要

日期:07-19
个人隐私

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自理老人不需要

养老院监控画面图片由养老院提供

记者在老年微信群中,询问“关于养老院在老人房间安装摄像头,是否赞成?”有51名老年群友表态,其中36名老人表示不同意。

洪山区社会福利院的自理老人姜远珍今年68岁,她非常不赞成装摄像头:“我腿受伤后正在进行康复护理,每次洗澡后会到卧室床边坐着穿衣服。如果房间内安装摄像头,则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

“在意识不清的老人房间安装摄像头可以起到保护作用,但对于意识清楚的老人房间安装不太合适。”74岁的陈元芳说,一旦安装摄像头,护理员肯定会说话轻,动作温柔,可以保护意识不清的老人。

市民祝梦禹先生的岳父今年93岁,住在硚口区汉兴阳光养老院,生活状态不错,每天也很开心。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院方要在房间安装摄像头,岳父称能够接受,毕竟这对人身及财产安全及机构管理相对更有保障。

六成以上家属赞成:

希望关注老人状态

期待护工提高素质

武汉一家养老院曾就同样的问题询问过老人家属,其中六成以上家属表示赞成。

刘旻女士的母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3年前入住徐东大家庭养老院,刚入住时情绪躁动不安,老是吵着要回家。刘旻当初就想在母亲房间安装摄像头偶尔查看母亲的状态,但考虑同住一房其他老人的情绪,她选择通过手机视频与母亲交流沟通安抚,同时经常去养老院陪伴母亲。刘旻说:“作为家属,挺期盼WIFI全覆盖以及在房间安装摄像头,但是这对护理人员是个考验,会让他们的工作觉得不自在,感到压力很大。”

 48岁的市民田丽娟则有不同意见。她称既然选择了将至亲送到养老院,就请先相信养老院的服务。经常性探望与陪伴亲人是最好的交流和监督,比在房间安装摄像头更为妥当。

主动权

应交至老人手中

记者采访了两位律师。诺亚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学武说,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养老机构老人房间能否安装监控器没有明确规定,从民法基本原则来讲,养老机构应保障老年人隐私权,协调维护老年人身体健康和保护老年人隐私权的平衡关系,稳妥处理。建议养老机构在房间内安装摄像头时,要先经过老人知情和同意,并根据老人意愿,调整监控范围和取景角度,同时机构也有义务将录像进行保密处理。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则认为,在未经老人及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安装监控器是不合法的。出于老人安全考虑,减轻养老机构自身风险,各机构应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护理员素质、增加巡查力度方面着手,而不能仅仅为了规避风险、怕承担责任而强制在房间内安装。若在老人及家属知情同意、且在内容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是允许的,这样的话,一旦意外发生,责任鉴定更好取证和区分,最好的方式是把主动权交到老人手中。

一位名叫“简单”的网友也提出这样的建议,安装也可以,但是摄像头的开关按钮应该交到老人手中,摄像头的开启和关闭状态由老人一键掌控。

网友意见

记者就此话题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进行了调查。总共70条反馈中,35条同意,25条反对,10条中立。

@杨子:反对,一个人不管多大年纪,都应该有自己的空间和隐私。

@hhh:有自主活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老人房间不需要装摄像头,不能自理和无法正常表达交流的老人应装摄像头起到监护作用。

@潇湘:赞同,但是是一种特殊的行动感应装置,跟平常的影像应该不一样。

@一路小跑:赞同,尤其是不能自理的老人房间应该安装,可实时观察老人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这也是对护理人员的肯定和保护,避免被误解。

@白马啸西风:安装未尝不可,关键要妥善管理,不能违背初衷和宗旨,为老人安全而考量,为老人方便而设立,但更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老人隐私。

记者关馨

两万平方米麦冬藏身汉口闹市区 举报违法“黑气点”最高奖2000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