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劝架遭群殴 反抗伤人成被告

日期:07-15
群殴殴打

好心劝架遭群殴 反抗伤人成被告

受援当事人杨以斌为硚口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达感谢通讯员供图

武汉晚报讯(记者贾雪梅通讯员金文利徐瑞君)男子好心为路人劝架反遭殴打,无奈之下奋起反抗,却将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硚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硚口法院最终认定好心劝架者杨以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和经济赔偿。“爱心助弱伸正义,善辩能言浩气冲。”7月9日,杨以斌给法援中心送来锦旗,感谢法律援助给了他“敢管闲事”的底气。

 2018年5月18日,58岁硚口居民杨以斌骑电动车接侄女放学,路过硚口区某巷子时,遇到前方有人发生纠纷便出口劝阻,不料反遭酩酊大醉的青年丁某、刘某殴打,与两青年同行的郑某也参与拉扯。混乱中,杨以斌被围殴到角落处,顺势拿起空啤酒瓶砸在刘某头部,瓶碎后伤到郑某右脸。经鉴定,郑某所受伤害为轻伤二级。

 2018年5月28日,杨以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10月16日,硚口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得知杨以斌没有请辩护律师,2018年10月31日,硚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其指派律师张丽君。承办律师调查认为,杨以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且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对方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3人醉酒后无故围殴杨以斌,采用拳打脚踢、铁撮箕拍打等方式对其人身造成了侵害以及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其次,不法侵害应认定为正在进行时。3人对杨以斌的殴打一直没中断,现场视频证实,3人确实曾反复殴打、攻击被告人。杨以斌制止不法侵害的时间开始于上述侵害之后、结束之前。

第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3个年轻力壮的醉酒男子围殴年老体弱的被告人,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告人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且仅造成郑某轻伤的伤害后果,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第四、杨以斌具有防卫意识。被告人被迫拿起空啤酒瓶防卫,仅仅是阻止对方的不法侵害而没有主动地、另行发起进攻,并且在击退侵害人后没有进一步造成伤害,故被告人的防卫是在防卫意识的指引下进行的。

最终,硚口法院采纳法援律师意见,认定杨以斌为正当防卫成立。

今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诉,杨以斌不再受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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