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才快来领补贴,最高30万元!人社局释疑热点问题

日期:07-12
博士学位创新人才

7月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在官网发布《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及《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后,受到众多市民关注。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市人社局作了回复及释疑。

政策回放

正高职称可享最高30万元补贴

《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显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能享受的最高补贴额度为30万元,副高级职称或博士能够申请20万元的补贴(均分五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历和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可申报6万元的补贴(分三年分额发放)。

除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外,凡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都可申报;限定单位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才,也可进行申报。

限定单位包括:

(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八)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权威释疑/

问:对于分3年或5年拨付的补贴,申请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变更了任职单位,仍然在东莞工作,还能享受补贴么?

答:申请人当前的用人单位属于党政机关或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补贴。申请人当前的用人单位不属于党政机关或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不限用人单位的补贴,在政策实施期间内,不影响的补贴申请和拨付,申请人在新任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可接续拨付补贴资金。

2.对于限定用人单位的补贴,申请人新任职的单位仍然属于限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在政策实施期间,可接续申请拨付资金。

问:引进时的单位不在限定单位范围,后来转聘到限定范围内单位,可以申请么?

答:在政策有效期内(2019-2021年),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2022年以后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问:自考本科、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的能否申请补贴?

答:申请人按学历学位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补贴申请,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

申请人已成功申领补助,后面自身条件升级,如以初级职称申请成功,后来取得中级职称,不能再申请差额。

问:如何理解“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答:例如,A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人事档案在东莞,但户口未迁入东莞,并且符合其他条件,则A最高可申请6万元综合补贴的40%,即2.4万。

如果在申请前,将户口迁入东莞,则最高可申请6万元。在扣除有关重复资助的部分后,分三年拨付。如已经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户籍转入后不能够申领剩余的60%。

取得硕士学位就可领取扶持金

《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显示,2017年1月1日后,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当前在东莞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工作的人才都能申请扶持金。

需要提醒的是,你需要具有东莞市户籍,人事档案在东莞市,你在当前的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若取得硕士学位,你将获得2万元的扶持标准;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将有4万元的扶持金;取得正高级职称,可拿5万元,都将一次性发放。

/权威释疑/

问:该政策从2019年至2021年实施,政策实施期内,如果获得了两个以上的扶持资格,例如既取得了硕士学位,又取得了副高职称,是否可以申请两次扶持?

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两次扶持。

问:人事档案是否在东莞怎么核实?

答:首先个人填报,个人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申报补贴时填报所在单位名称、性质和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此阶段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保证并承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有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第二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由党政机关和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管理的档案情况。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档案管理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类别按以下方法组织核实工作:(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内部核实(2)向有关部门行文核实。

第三步,用人单位及档案管理单位(非党政机关和非组织人社系统单位)加具意见。

第四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由党政机关和组织人社系统单位管理的档案情况。在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分局,根据档案管理单位情况核实申请人档案情况,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自行举证和进行现场查验。

问:申请人是否可以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答:申请人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补贴申请。

问:学历和职称以哪个时间点为准?

答:学位和职称的取得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并且取得的当月在东莞市工作,有相应的缴纳社保记录。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享受本扶持。(记者张欣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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