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师用课本抽打逃课学生被停职,两个月后又遭追罚:不再聘用!网友吵翻了
近日,山东日照市五莲二中一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涉事教师杨某
老师体罚学生被停职,两个月后再被追罚
据齐鲁晚报报道,2019年4月29日下午第二节课,五莲县第二中学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到操场玩耍,班主任杨老师把两个逃课学生叫回后用课本抽打了他们。
5月5日,五莲二中给予班主任杨老师如下处分:
根据五莲二中的处理决定和五莲县教体局的情况通报,两名逃课学生被叫回,之后在门厅内被班主任杨老师“用课本抽打”。
五莲二中认为此举造成不良影响,对当事教师做出停职,赔礼道歉,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两个月后,7月2日,五莲县教体局在学校已经处分的基础上,对班主任杨老师做出了严苛的追加处分:
扣发当事教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杨某签订聘用合同,将该教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当地通报:希望全县教职员工以此为戒
7月11日上午,账号认证主体为“五莲县信息中心”的“今日五莲”对这一事件作出了说明↓↓
说明中,五莲县教体局指出,作出严厉处罚是因为“这名教师尽管出于管教学生之目的,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无视国家教育法规及上级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公然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如不严肃处理,难以防微杜渐”。
对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的处罚,五莲县教体局作出解释,这不是“开除”,该教师还可以重新竞聘县内其他学校岗位;对于”纳入信用‘黑名单’“,舆论普遍认为会影响该教师今后贷款、经商等生活、工作的诸多方面,五莲县教体局解释称是“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教育部:将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此事经网友曝出后,引起争议。不少人赞同学校和五莲县教体局的处理,认为老师体罚学生触犯了师德红线,不能纵容。
也有人质疑教育部门是否有权将教师纳入“信用黑名单”,认为教育部门应给老师足够的尊重,“本身逃课就是不对的,老师有管教的责任”,事件发生后“不能对老师一罚了之”。
那么,老师管教学生,边界在哪里?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意见》中明确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后将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爱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
同时,还要抓好教师法修订工作,在法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学生等方面的权利,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刘冬梅表示:“教师在惩戒学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该如何区分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
刘冬梅认为,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注意三大前提,“一是不妨碍公共利益;二是不妨碍学生利益;三是不妨碍教学秩序。”
网友们也表示,应该给予老师适当的惩戒权,但要适度,家长也应该理解老师对学生的教育。
关于这件事,关于老师该怎么管学生,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齐鲁晚报(ID:qiluwanbao002)、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re)、今日五莲(ID:jinriwulian)等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