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疯狂逃离紧张得同踩油门、刹车

日期:07-02
刹车交警

武汉晚报讯(记者魏娜通讯员董冠男)交警设卡进行酒精筛查时,一辆白色轿车的司机吹气筛查,被检测仪提示有酒驾嫌疑,就在交警准备对司机进一步检测时,汽车突然启动加大油门强行冲岗,一溜烟跑了。

 7月1日,江汉区交通大队通报,这名冲岗司机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6月26日零时许,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在青年路开展“酒驾”整治,在对一辆号牌为鄂A3**22白色小型轿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报警显示司机呼气中含有酒精,遂要求其将车辆熄火,并下车作进一步检测。

谁知司机不仅无视民警指令,反而升起车窗,准备强行加速冲岗,由于太过紧张,其将油门、刹车同时踩住,顿时车辆周围冒出阵阵白色烟雾,并且越来越大。见此情况,民警按照工作预案要求,一边警告司机立即停车,一边示意大家紧急避让,以免发生危险。此时,失去理智的司机强行加速变道,在绕过多辆机动车后逃离现场。

 6月26日,江汉交警通过“天眼”和交通卡口摄像头以及警务魔方等大数据平台,迅速锁定了这辆白色起亚轿车的轨迹。6月27日上午9时许,鄂A3**22白色小轿车出现在古田二路附近,江汉交警设卡将其拦截,但车上的司机并不是当天冲岗的男子。

司机告诉民警,6月26日凌晨驾驶该车的是其子陈某某。民警随即传唤陈某某,当日上午10时,其来到江汉区交通大队接受调查。

据江汉交警介绍,陈某某在测出口里含有酒精后,采取极其危险的方式驾车逃逸,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作进一步检查,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后移交江汉区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办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目前,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并送至江汉区看守所羁押。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为行政处罚,“醉驾”会被追刑责,被处以罚款、注销驾照以及6个月以下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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