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信群直播吸毒,不干就被“踢”……女子组群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做买卖
用塑料瓶自制的简易“冰壶”,散落的锡纸包和毒品,在快节奏的音乐声中,多个视频窗口同时出现吞云吐雾的吸毒场景……记者今天获悉,惠山法院审结一起走私、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娟子就是这样一个互联网聊天直播室的管理员。
“毒友群”管理严密,不直播吸毒被直接踢出群
吸毒人员小虎(另案处理)称,其就是通过该软件进了娟子的“毒友群”。两三年前,其接触到冰毒,在一名“毒友”介绍下,知道了一款国外的视频聊天软件,这个软件上面有不少国内不允许的直播。“我就是通过这个软件,认识了娟子,并进了一个群,这个群里都是吸毒的人,娟子是群管理员。”
据他供述,这个群比较隐蔽,只有管理员授权同意才能加入,而且娟子只要一发现有人关闭摄像头没有直播吸毒,或者言行可疑,就会立刻把人踢出去。“所以我们在群里,可以放心讨论毒品的情况,当然,用的也都是暗语。娟子人脉广,所以如果我断了货,也会找她买。”
2017年5月,小虎第一次向娟子购买冰毒,双方谈好价格,600元一克。小虎通过微信向娟子转账600元,两天后,他就收到了快递包裹,是一个微型盆景,毒品就藏在花盆的底部。
走私加贩毒,全靠网络来“搞定”
2018年6月的一天,娟子和群友们在聊天室里聊天。大家纷纷“抱怨”,说最近都弄不到货。这时,群友小A(另案处理)私聊了娟子:“我在美国,我能弄到货。”
“真的?货好不好?”“咱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会坑你?你给个地址我,我寄点给你玩玩,顺便给你点大麻。”20天后,娟子收到了从美国寄来的包裹,5克多的冰毒和1克多的大麻用锡纸包着,用透明胶带粘在两瓶洗发水的中间。娟子试了下,觉得不错,虽然小A没提到具体价钱,娟子还是微信付了2000元。过了两天,她跟小虎聊天时,主动问对方是否需要毒品:“我这里有美国货,纯得很,要不要试试?”
“要要要,正好断货了,这次能便宜点不?”“可以,你要多少?”“来2克玩玩。”这次,娟子将冰毒包在糖果纸里,随一包牛轧糖一起寄到了小虎的住所。除了小虎,娟子还充当中间人,促成了小A和其他群友的毒品交易。
惠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娟子在无锡市惠山区某小区等地,以快递邮寄的方式,走私、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共计10余克。法院认为,被告人娟子明知系毒品而予以走私、贩卖,其中甲基苯丙胺数量达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娟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法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娟子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互联网涉毒违法多发,需警惕
承办法官介绍称,提起毒品犯罪,不少人还停留在“昏暗的房间内烟雾缭绕”、“狭窄的小巷子里偷偷摸摸交易”这样的场景里,殊不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已日趋多发。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和各类论坛、贴吧、聊天室交流吸贩毒“经验”,甚至还传播制毒工艺。此外,越来越多的毒贩利用QQ、微信等方式确定交易信息,用支付宝、微信等付款;通过伪装快递包裹寄送毒品,实现“人毒分离”“钱货分离”,整个交易过程通过“非接触”方式完成,较难被发现。
该案被告人就利用国外聊天软件直播吸毒,并在群友间买卖毒品,更从境外走私毒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娟子自以为隐蔽工作已经“到位”,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空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扬子晚报/扬眼记者张建波通讯员华灵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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