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法院集中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日期:06-13
丰城恶势力被告人

6月1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对杨某兵、王某等3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因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获刑。

1、杨某兵等人恶势力案件

被告人杨某兵经常纠集被告人王某、熊某军等人在一起,结成恶势力,以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丰城市拖船的沙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被告人杨某兵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至三年零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谢某强恶势力案件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谢某强和张某、曾某浩、罗某(三人均已判决)经常纠集在一起,为垄断小区装修所需水泥、砂石等用材市场,结成“砂霸”恶势力,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多次强迫他人购买商品,逼迫同行退出经营,扰乱经济生活秩序。被告人谢某强后又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还构成交通肇事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谢某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3、杜某云恶势力案件

被告人杜某云伙同谭某田、徐某猛、朱某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一定区域内多次以暴力形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危害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杜某云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看场望风,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并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杜某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时隔75年重逢 97岁二战老兵与昔日法国恋人相拥 日本69岁老妇开车撞向一群儿童 致2人受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