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日报刊文:“换包装”岂是救命药涨价11倍的理由
《工人日报》日前报道,对冠心病、心绞痛等患者而言,价格低、见效快的硝酸甘油是关键时刻的急救药。记者发现,从过去的100片16元,到如今15片25.7元,硝酸甘油每片涨价近11倍。对此,北京一家药业公司负责人解释称,过去定价过低。如今涨价,一方面是换了新包装,过去的生产线用不了了,改成了手工包装,所以生产效率也受到影响。
被称为“救命药”的硝酸甘油虽然用量不多,却是心脏病患者须臾不能离身的常备药品。生产厂家以“换包装”的名义随意涨价,而且一涨就是将近11倍,无疑大幅加重了相关患者的购药负担。
为什么要换药品包装,换一套新包装何以会有两位数的涨幅?药企究竟是在卖药品,还是在靠卖包装牟利?“换包装”的涨价理由难以服众,政府监管部门不能对此袖手旁观。
透过药业公司负责人的相关介绍,人们对此次“换包装”的必要性有所了解:硝酸甘油片的保质期为3年,瓶装规格由100片改为15片,缘于该药所具有的特殊性。比如怕潮,需要避光、密封,开瓶后只有80天的有效期,逾期进入潮气,将会影响药效。换新包装后,原有的生产线不能使用,现改为手工包装,包装成本和用工费时随之增加。
如此说来,这换包装涨价似乎有根有据、合情合理。只是这高达11倍的涨幅不过是药企生产商自说自话的一家之言,怎样进行成本核算,局外人如何能算得清?鉴于消费者缺失知情权、话语权的弱势地位,及患者“有病必吃药”的刚性需求,还不是商家要多少给多少地无奈接受。
诚然,更换小型包装,的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食用与贮存,不无杜绝浪费、药尽其用的资源保护功效。但这种更改包装的项目也应视为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自我完善工程,视为企业投身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公共事业的社会担当。其增加的药品生产成本理应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岂能以不伤企业一根毫毛为原则将其一股脑甩给药品购买者?
用户是药企的上帝,药品行业与医疗机构同属救死扶伤的公益行业。药企的一切制度更改和技术革新,都应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需求和减轻民众负担为出发点,不能只顾企业赚钱而忘了老百姓福祉。再说,手工包装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添置新的包装生产线势在必行,这种成本投入需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从长计议,岂能急功近利地速速收回?
虽说国家赋予了药企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但自主定价不等于可以随意涨价,药品价格还是要如实反映成本投入,合理界定利润比例。“换包装涨价11倍”的两位数涨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也让药品消费者实难接受。“救命药”事关患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别让“吃不起”再给消费者平添一块“心病”。药企需要从企业发展和便民惠民的高度自我检视,政府监管部门也不能变“放开”为“放手”,任由药企直把“换包装就涨价”异化成“想涨价换包装”的巧立名目。“放管并举”才是引领企业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双赢管理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