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抽查功能性服装:32%不合格 阿迪达斯上榜

日期:06-02
功能性标准值规格

原标题:上海抽查功能性服装:32%不合格,阿迪达斯上榜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日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功能性服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功能性服装都有功能,有些服装甚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今年3月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最新的功能性服装质量抽查结果,不合格率为32%。这次抽查涉及20家经销企业销售的47个品牌、125批次功能性服装。经检测有40批次功能性服装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功能性服装被检出致癌物。

经检测,4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中,8个批次与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产品标准不符,34个批次与企业明示的功能性要求不符。其中,抽检明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装38个批次,有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1.1%,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抽检没有明示标准但明示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装13个批次,有12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2.3%,同比增长65个百分点;抽检没有明示标准和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装69个批次,有2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9.0%,同比增长近5个百分点。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商标涉及SAILAULOND萨劳伦、GEORGIMANIYA、卡帝乐鳄鱼CARTELO、NIKKO、GU、Jack Wolfskin、ICEPEAK、GANT甘特、Callaway、UNDER ARMOUR、SALEWA、3 UNUSUL、添香、JuiceTime×Body.ing、POLO SPORT、TOMMY HILFIGER、Reebok、天伦天Telent、Marmot、派格BIGPACK。

一、与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产品标准不符,有8个批次,涉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产品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4类。

1、可分解致癌芳香胺超标,有1个批次。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在正大广场店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POLO SPORT”牌男式夹克(型号规格:175/96A;货号:H10303706),发现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联苯胺实测28 mg/kg(标准值应≤20 mg/kg),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指标。该指标不合格,长期接触容易诱发癌症。

2、甲醛超标,有1个批次。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六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菲雷奇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SAILAULOND”牌衬衫(型号规格:170/88A;货号:638012),明示为B类产品,甲醛实测106 mg/kg(标准值应≤75 mg/kg),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甲醛超标,释放的游离甲醛容易通过呼吸道、皮肤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甚至诱发癌症。

3、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有2个批次。如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狼爪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Jack Wolfskin”牌夹克(型号规格:175/100A L;生产日期或批号:5008301),漏标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富信天伦天(福建)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Telent”牌女式冲锋衣(型号规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漏标内套袖里料的纤维成分及含量。

4、纤维含量不合格,有5个批次,纤维成分含量偏差超出允差范围,纤维成分漏标,实测与企业明示不符。如朗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朗浩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GANT”牌男式衬衫(型号规格:170/92A M;款号:3003261),面料2的纤维含量实测超出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

二、明示功能性项目不合格,有34个批次,涉及吸湿性、透湿、防紫外线、防(沾)水性、防(渗)水性、速干性、吸水性、消臭、防静电性等9类。

1、吸湿性不合格,有12个批次,吸水率和滴水扩散时间与标准要求不符。如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公园店销售的标称由浙江舒工坊针纺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CARTELO”牌“卡帝乐鳄鱼男士粗针罗纹背心”(型号规格:170/95 L;货号:C268D18041),企业明示吸湿功能,但滴水扩散时间实测>300 s(标准值应≤3 s)、芯系高度实测0 mm(标准值应≥100 mm),两项指标均距标准甚远,吸湿性实测不符标准要求;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天伦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天伦天Telent”牌男速干长裤(型号规格:185/88A 2XL;款号:541708),企业明示“吸湿”、“Moisture management”(动态水分传递)等功能,但浸水面吸水速率实测仅1级(标准值应≥3级),远低于标准要求。

此外,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由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Reebok”牌短袖上衣也被标称滴水扩散时间、吸水率、芯吸高度等不合格。

据了解,吸湿性是指服装面料内表面迅速吸收汗液的性能。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吸湿速干功能。

2、透湿不合格,有8个批次,透湿率实测低于标准要求或者企业明示指标。如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生产(或供货)的“3·UNUSUL”牌女款冲锋衣(型号规格:165/88A M;款号:FWB212058)、男款冲锋衣(型号规格:175/96A L;款号:FWB112057),企业明示透湿功能并明示指标10000g/m2/d,但实测分别为2530 g/m2/d、2190 g/m2/d,均远低于明示标称值;上海又一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苏州鲁特时装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ICEPEAK”牌女式夹克(型号规格:170/92A;货号:753232507QU)、女式软壳衣(型号规格:165/88A;货号:8-44-924-969 QU),企业明示具有“Breathable”(透湿)功能,且明示指标5000 g/m2·24h,实测分别为1750 g/m2·24h、2740 g/m2·24h,远低于企业明示值,其中一个也低于标准值(国家标准应≥2200 g/m2/d)。

据了解,透湿性是水蒸气穿过织物,将湿热汗液传导到外界的能力,是衡量织物穿着舒适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透湿功能。

3、防紫外线不合格,有8个批次,防紫外性能低于国家标准要求或者企业明示指标。如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派格户外用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派格BIGPACK”牌针织T恤衫(型号规格:185/104A XL;款号:300080),企业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并明示指标30,但紫外线防护系数 UPF实测仅为18,UVA透射比实测为7.36%(标准值应<5%),与标准要求不符;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上海睿慕致裳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Juice Time×Body.ing”牌蓝色竹纤维套装(型号规格:上装、165/88A下装:165/72A;款号:BO4D1W7702043687),企业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但紫外线防护系数UPF实测为35(标准值应>40),且UVA透射比实测为6.45%(标准值应<5%),与标准要求不符。

据了解,防紫外线是织物具有吸收或阻挡外界紫外线的能力,通常用紫外线防护系数UPF和UVA透射比来衡量织物的防紫外性能。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防紫外线功能。

4、防(沾)水性不合格,有5个批次,沾水等级实测低于国家标准或企业明示指标。如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正大广场店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睿发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POLO SPORT”牌男式茄克(型号规格:175/96A;货号:H10458192),企业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但沾水等级实测为2级(标准值应≥4级);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三由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3·UNUSUL”牌男防水跑步衣(型号规格:170/88A M;货号:FWE112419),企业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且明示产品标准GB/T 32614-2016,但沾水等级实测为3级(标准值应≥4级),与标准要求不符。

据了解,防(沾)水性是以织物表面抵抗被水润湿程度衡量织物的防水性能,级数越高织物在受水喷淋后表面润湿量越小,防水性能越高。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防水功能。

5、防(渗)水性不合格,有6个批次,静水压实测值低于国家标准或企业明示指标。如上海毅朗商业有限公司在佛罗伦萨小镇销售的标称由汤美费格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TOMMY HILFIGER”牌男式夹克(型号规格:185/112B;生产日期或批号:JKS10231),企业明示“WATER STOP”(防水)功能,但静水压实测为6.6kPa(标准值应≥13 kPa);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富信天伦天(福建)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天伦天Telent”牌女士冲锋衣(型号规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企业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且明示指标3000 mmH2O,但静水压实测仅为1660 mmH2O,低于企业明示值。据了解,防(渗)水性是以织物承受的静水压来表示织物抵抗液态水渗的能力,耐静水压等级越高,织物的防水性能越好。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防水功能。

6、速干性不合格,有3个批次,渗透面液态水扩散速度实测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如朗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朗浩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甘特GANT”牌2个批次男式衬衫(型号规格:170/92A M;款号:331110、型号规格:175/96A L;款号:3002632),企业均明示具有“Moisture management”(动态水分传递)、“Quick-dry”(速干)等功能,渗透面最大浸湿半径实测分别为2级和1级(标准值应≥3级)、渗透面液态水扩散速度实测均为1级(标准值应≥3级),两项指标均与国家标准不符,速干性均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据了解,速干性是汗液传导到面料外表面迅速扩散挥发的性能。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吸湿速干功能。

7、吸水性不合格,有2个批次。如极优(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长宁路店销售的标称由极优(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GU”男装侧面无缝中裤(型号规格:175/88A L;生产日期或批号:61348N011A 415)、男装圆领T恤(型号规格:165/84A S;生产日期或批号:61348N171A 1288),根据企标指定相关标准测试,吸水性实测>60s(企标要求≤12s),与企业标称值不符。

据了解,吸水性是服装沾到水分(汗水)后快速扩散吸收的能力,以时间秒表示。该指标不合格,无法实现吸水功能。

8、消臭不合格,有1个批次。上海又一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苏州鲁特时装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ICEPEAK”牌女式POLO衫(型号规格:175/96A;货号:944667387QU),企业明示具有消臭性能,氨气成分减少率实测为11%(标准值应≥70%),低于标准要求,无法实现消臭功能。

9、防静电性不合格,有1个批次。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富信天伦天(福建)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天伦天Telent”牌女士冲锋衣(型号规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企业明示具有抗静电功能,电荷量实测1.3μc/件(标准值应≤0.6μc/件),与国家标准要求不符,无法实现防静电效果。

根据抽检结果,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功能性服装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功能性服装时,应尽量选择明示清晰的商品。对宣称有功能性的商品应选择明示功能性标准的服装、或者选择既明示功能性指标又明示检测方法的服装。

二、购买功能性服装时,不要被宣称的功能性文字所迷惑,如触感舒适、低碳、散热、保湿、节能、透气等模糊概念,也不要轻信不着边际的宣传,如宣称防风,生态低碳、接触冷感、抵御油渍水渍等,都没有对应的性能指标。

三、购买功能性服装时,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迷信功能性服装,选购时应尽可能事先了解所需的特殊功能,再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选购。(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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