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时评:抽烟喝酒的女性更易被强奸?别再给女性贴原罪标签
5月27日,一网友发微博曝光,安徽铜陵第十五中学东校区,在编印的防性侵教学材料中称,“抽烟喝酒的女性更容易被强奸”,质疑这种行为是“荡妇羞辱进校园”。5月28日,铜陵第十五中学东校区校长回应,学校在防性侵这块的资料比较少,学校一位政教老师从网上搜集了资料编制。校长说,抽烟喝酒的女性更容易被强奸这一说法确实不妥,目前学校和教体局已经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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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抽烟喝酒与性别无关,与道德无关,更与强奸案的发案缘由无关。从网上曝光的该校材料看,老师引用的是一位法官的“研究”。2015年,北京海淀区的法官对3年内涉及162名被告人的151起强奸案做数据分析,得出结论说,强奸案发生在完全是陌生人之间的很少,部分被害人抽烟、喝酒,是导致她们更容易被侵害的原因,另外,被害人年轻漂亮、穿着暴露,也是被性侵的原因。
可是,那位法官的研究方法是错的。他的数据来源是已经被查证的案子,但在世界范围内,性侵是报案率最低的犯罪之一,最后走上法庭的比例更低。2012年日本政府通过的《犯罪被害者白皮书》称,7成日本女性遭到性侵犯后保持沉默,不仅没有报案,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有4%的人选择报案。中国女性被性侵犯之后的报案率缺乏权威的官方数据,但有民间机构数据表明,报案率不足10%。
也就是说,当绝大多数受害者保持沉默的时候,基于公开案情去分析,是在那些勇敢报案并作证的受害者伤口上撒盐。案件中抽烟喝酒的受害者多,有没有可能恰恰是因为她们更有勇气报案呢?这并非答案,而只是一种可能。提出假设,需要严谨地论证,不能仅仅因为某几个因素同时出现,就认为它们之间必然是因果关系。就如同有人发现,冰激凌销量激增时,泳池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在增加,难道我们要认为,冰激凌诱发了泳池的安全事故?
很多人能一眼看穿“冰激凌有罪”的荒谬,却对“抽烟喝酒者容易被强奸”的迷惑难以抗拒,这是因为它迎合了根深蒂固的社会心理——女性原罪论和受害者有罪论。
女性被性侵,人们下意识地去评判她是否年轻貌美、穿着暴露、举止不当。事实上,从既有性侵犯罪的调查来看,受害者形形色色,不论老幼美丑,也不论穿着是否暴露。曾经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过一场展览,主题是被强奸者当时所穿的衣服。展出的物品包括睡衣、运动服、甚至是印有卡通图案的儿童衬衫,这个展览是在告诉公众,强奸犯罪发生的原因在于强奸犯,而不是归罪于受害者穿了什么衣服。
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一般是出于人的心理认知偏差——“公平世界谬误”。人们出于自身的安全感需要,倾向于认为世界是公平的,灾难不会无故降临,受到伤害的人一定是因为自己有错,自己只要避免那些不当言行,就可以安全无虞了。错误的归因,特别是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是非常危险的,它只会让更多的受害者保持沉默,而让更多的施害者逍遥得意。印度强奸案高发,但是,印度妇女报案人数却是每十万人只有1.8例,有学者分析,就是因为当地警察会在女性报案后反而把问题怪罪于女性身上,以及整个社会对女性不宽容导致的。
同样是抽烟喝酒,何以不评价男性,而只讨论女性?这是一种下意识对女性的审查,试图用某一个刻板标准去判断女性是否自重。最糟糕的不是这个标准是否准确,而在于不管判断的结果是什么,一旦判断开始,就意味着女性已经处于一个“自证清白”的环境中了。凡是需要个体自证清白的环境,都存在满满的恶意。
来源:马青/光明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