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吴祝好通讯员陈雷)5月27日,海口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泰国籍“塔斯科”轮的压载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船上压载水进行抽样送检。此次检查是海口海事局首次对外轮开展船舶压载水取样检查,也是海南省首次船舶压载水取样检查。
据介绍,2019年1月22日,《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管理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带来的水生物转移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海事局作为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主管机关,按照《压载水公约》要求,防止船舶压载水携带的水生生物转移是海事管理中的重要职责之一。
为了确保检查顺利进行,海口海事局提前谋划,密切关注辖区国际航行船舶往来情况,重点检查从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发生地驶来的船舶;加强与代理单公司联系,确定船舶到港时间、船上压载水排放和留存情况;积极与海南中南标质量科学研究所建立合作机制,及时送检压载水样、跟踪生物指标分析结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详细检查和严格抽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海口海事局将继续根据公约要求,加强对辖区国际船舶压载水抽样检查工作力度,全力保障海南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