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后被冒用上黑名单 男子骑摩托千里维权

日期:05-27
身份证黑名单行政审批

原标题: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莫名上了“全国黑名单”岳阳男子骑摩托车来汉证清白

身份证丢了后被冒用上黑名单 男子骑摩托千里维权

自己准备开公司才发现被人冒名开了公司,还因此上了全国“黑名单”,湖南岳阳人朱玉龙骑摩托车600多里到武汉自证清白。

莫名进了“黑名单”

骑摩托千里维权

43岁的朱玉龙是湖南岳阳人,多年来一直在广东打工,2018年返乡创业,准备开办一家安防设备公司。店铺装修好了,设备货物也准备就绪,然而,朱玉龙到岳阳县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告诉朱玉龙,他名下的武汉宝兴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宝兴旺公司),因长期不年审被吊销营业执照,朱玉龙也因此进了全国“黑名单”,无法开公司。

“我2002年以后就没去过武汉,怎么会在武汉有家公司?”朱玉龙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工作人员见状提醒他,是否曾将身份证借给过别人?朱玉龙说,经过仔细回忆,他确实从未把身份证借别人注册公司,但2013年在广州南站曾丢过一次身份证,当年已挂失补办。

“难道是丢失的身份证被别人冒用了?”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也为了自己的公司能够早日开张,朱玉龙准备来武汉一探究竟。

听说上了“黑名单”就无法坐火车,朱玉龙心一横骑着摩托车就上了路。“当时太心急了,后来我才知道,我上的是工商系统的‘黑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其实是可以坐火车的,后面三次来武汉,我都是坐的火车。”26日在接受采访时,朱玉龙告诉记者。

2018年底,朱玉龙随身带了点干粮和饮料,骑着摩托车上路了。从中午11点半一直骑到晚上7点多,差不多走了300公里,朱玉龙终于找到了宝兴旺公司的注册地,武汉江岸区。

第二天,朱玉龙查到宝兴旺公司的原始注册资料,发现其注册时果然用的是他当年遗失的无效身份证,而且签名也不是他本人所签。朱玉龙便将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告到江岸区法院。

当事者已报案

希望抓住冒名者

在庭审现场,朱玉龙说,从2007年至今他共办理过3张二代身份证,2007年办理的身份证于2013年在广州南站丢失,同年9月在岳阳县公安局重新补办,直至2018年1月身份证失磁再次补办,2014年3月4日,此前丢失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注册了公司。

“冒用者肯定不会跟我长得一样,难道工作人员看不出来?而且,登记时所用的身份证已属无效状态,居然也登记成功?”朱玉龙表示,行政审批部门在注册登记时有义务验证身份信息,对有明显不符的,是不应给予登记的。不法分子用别人丢失的、无效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行政审批部门应审査其身份证是否有效,是否为本人执有。

朱玉龙认为,工商行政审批部门审核不严,未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让人恶意注册公司,现在造成他本人成为受害者,进入全国“黑名单”,要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自己全国黑名单的不良记录,消除不良影响。

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则表示,武汉宝兴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核准该公司注册登记,其登记行为合法有效。

此案未当庭宣判。目前,朱玉龙向江岸区公安局后湖派出所报案,希望抓住冒名者。

遇“被股东”该怎么办

张国振律师表示,如果真遇上了被登记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情形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第一种:可向工商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如工商登记机关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未予回复或作出行政处理,则可向法院提起履职之诉讼。

第二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确认无效。但此种方式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登记”时一年之内提出,从被登记时起最长不超过五年。记者梁爽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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