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伞”案

日期:05-20
闽清县赌场人民法院

日前,闽清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充当赌场“保护伞”的案件依法公开宣判,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没收赃款215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闽清县下祝乡供电所原职工罗某以承诺给予好处的方式,向时任闽清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陈某提出在闽清县下祝乡开设赌场,陈某同意罗某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并承诺给予帮助。陈某于2018年3月至5月多次向罗某通风报信,致使罗某及赌博人员及时转移逃避处罚,罗某为了感谢陈某为其开设赌场提供帮助,送给陈某21500元好处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身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仍多次为罗某伙同恶势力团伙分子王某等人开设赌场通风报信,收受贿赂,纵容犯罪,帮助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遂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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