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十月怀胎生下男孩,全家人都满怀欣喜,丈夫却极度恼怒。原来妻子告诉他,孩子不是他的。近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判决出轨的妻子赔偿丈夫物质和精神损害5万元。
2014年3月,因为没有生育子女,结婚多年的阿凡(系化名)与前妻离婚了。2014年底,经家人催促、媒人介绍,阿凡与离异女子吉某相识并谈婚。当时,吉某已生育了一个女儿并带在身边抚养。阿凡与吉某接触后,认为吉某为人爽朗、做事勤快,而且能生育。二代单传的阿凡很快就与吉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吉某把女儿也带到了阿凡家里生活,阿凡一家人对吉某的女儿视如己出,两人外出务工,吉某的女儿就交由家婆照顾。婚后,在广东打拼多年的阿凡不忍放弃原来的工作,返回广东务工,吉某则在上犹县城做些小生意,夫妻二人节假日才能团聚,聚少离多。结婚一年半后,吉某说自己怀孕了。阿凡欣喜万分,辞去了广东的工作,回到上犹县城务工,照顾怀孕的吉某,直至吉某生下儿子。吉某带着儿子在阿凡家生活了两个多月,正当阿凡提意为孩子取名字上户口时,吉某却要求儿子随她姓吉,阿凡家二代单传、人丁稀少,阿凡自然不同意儿子姓吉。阿凡及家人与吉某大吵一架,吉某带着女儿、儿子离家出走。
阿凡怎么也没有想到,等来的不是家人团聚,而是妻子要求离婚的传票。诉讼期间,吉某明确提出男孩不是阿凡的,而是其在阿凡外出务工期间移情别恋与他人所养。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剧情,阿凡不敢相信会发现在自己身上,被告席上的他茫然了。无奈,阿凡选择了亲子鉴定。经亲子鉴定,阿凡与孩子确实不存在血缘关系。经法官释明,阿凡依法在离婚诉讼中向吉某提出了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违背夫妻忠诚,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过错,给阿凡造成了精神打击。同时,吉某怀孕期间因大出血住院保胎,阿凡支付了吉某的医疗费用;小孩出生后,阿凡承担了吉某母子二人的生活费用,吉某的出轨行为给阿凡造成的财产损害。遂依法判决准予吉某与阿凡离婚,判决吉某向阿凡赔偿物质与精神损害5万元。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