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任由“QQ机器人”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男子挣200元获刑3年上诉被驳回
山西晚报讯(记者郭卫艳)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利用“QQ机器人”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7年夏,被告人裴某从网上购买了“QQ机器人”程序,该程序可根据输入的指令发送视频链接。裴某将此程序用于其创建的1个QQ群以及管理的另外两个QQ群(群名为“免费看小电影!”与“机器人”)。3个QQ群内共有400余名成员,群成员向“QQ机器人”程序发布指令获取免费电影链接,裴某通过该机器人吸引群成员关注其微信公众号,群成员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消费后,其获得商家佣金。
2018年1月,裴某购买的“QQ机器人”程序进行了升级,3个QQ群内的“QQ机器人”在接到群成员指令后,所发链接均为淫秽视频链接,且每个链接点击打开后,可观看100部到20000部不等的淫秽视频。裴某发现后任由该“QQ机器人”程序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经侦查人员远程勘验取证,从3个QQ群内提取、下载疑似淫秽视频共349个,经忻州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组审查鉴定,共计347个淫秽视频。
五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裴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判后,被告人裴某以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系初犯、年龄小等,以从轻或减轻量刑为由提出上诉。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裴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裴某所提其未牟利,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上诉理由,经查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其通过购买“QQ机器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群成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领取淘宝、天猫优惠券,再通过成员消费获得商家返利而获利,有牟利目的且也赚到200元,该供述真实可信,应予采信,故对其所提该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当下,QQ、微信等社交软件已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重要社交工具,而其中的“群聊”功能由于可以与多人沟通,十分便捷。可是,有些不法分子为牟取不义之财,竟打起歪主意,利用社交软件群聊功能贩卖及传播淫秽视频。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网友,维护网络环境人人有责,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是犯法的!大家如果看到群里有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记得举报。同时,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净化社会及网络环境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清除相关有害信息的传播,避免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染指其中。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