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鞠頔通讯员武纪宣)在未取得相关部门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名下的耕地租赁给他人建堆沙场。12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新洲区一村委会副主任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巴劲松,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马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8年12月至今任马驿村村委会副主任。
2018年10月初,马驿村村委会与新洲区汪集街人余某某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将马驿村原废弃砖厂复耕后,土地租赁给余某某用于建堆沙场,约定每年租金4000元。10月13日,余某某在该耕地上安装设备,建起了简易洗沙场,开始进行洗沙。洗沙期间,巴劲松未到现场进行制止,并于10月17日安排村报账会计收取租金4000元。11月1日,在区治庸问责办、街道纪工委督促下,马驿村负责清理了现场并恢复了土地原貌,及时整改,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办案人员表示,巴劲松在担任马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作为村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巴劲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应负主要责任。后能及时负责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貌,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后果。巴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